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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民航安检基础长沙航空23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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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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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民航安检基础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民用航空器在地面的安全监护主讲:钟科
民用航空器在地面的安全监护1.民用航空器监护的定义民用航空器监护是指安检部门对短暂停留在客机坪执行飞行任务的民用航空器进行监护。
民用航空器在地面的安全监护2.民用航空器监护的职责查验登机工作人员的证件及物品;维护登机旅客秩序;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民用航空器在地面的安全监护3.民用航空器监护的范围民用航空器监护的范围以民用航空器为中心,周围30米区域。
民用航空器在地面的安全监护4.民用航空器监护的时间规定对出港航空器的监护,从机务人员移交监护人员时起,至旅客登机后航空器滑行时止;对过港航空器的监护从其到达客机坪时开始,至旅客登机后航空器滑行时止;对执行国际、地区及特殊管理的国内航线飞行任务的进港航空器的监护,从其到达机坪时开始至旅客下机完毕移交机务人员止。对当日首班出港航空器,监护人员应在起飞前90分钟与机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后开始实施监护。对执行航班任务延误超过90分钟的航空器由安检部门交由机务人员管理,至确定起飞时间前60分钟由机务人员移交安检部门实施监护。
民用航空器在地面的安全监护5.民用航空器监护的程序方法准备实施结束
民用航空器在地面的安全监护6.民用航空器监护的重点部位舷梯口廊桥口货舱起落架舱
民用航空器在地面的安全监护7.民用航空器监护的重点航班我国领导人、外国领导人或代表团及其它重要客人乘坐的班机发现有重大可疑情况的民用航空器上级通知重点监护的民用航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