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商品购销员(药品购销员)
职业技能评价规范
(征求意见稿)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医药商品购销员(药品购销员)。
1.2职业编码
4-01-05-02
1.3职业定义
从事商品、医疗器械等医药商品采购、销售、验收等工作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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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手指、手臂灵活;视力、听力、嗅觉正常;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理解、计算、表达
能力;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或运用能力。高级技师还需要一定医药营销的创新
和管理能力。
1.7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8职业培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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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培训参考时长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20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二
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1.8.2培训教师
培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证书及以上职业
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
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技师证书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
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
技师证书满1年、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证书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或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
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证书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1年或相关专业副高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8.3培训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场所需有满足相应等级要求的操作设
备和工具。
1.9职业技能评价要求
1.9.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
业工作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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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
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
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
生)。
相关专业:药学类、中药学类、化学类、生物学类、化工制药类、生物医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医学类、药品制造类。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
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后,累计从事
本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
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专科及以
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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