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润滑系统安全操作规程.doc
文件大小:12 KB
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5-29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润滑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1、液压、润滑系统设备的操作,维护和检修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熟悉并掌握本系统设备的结构、性能、操作方法以及使用这些设备时应遵守的安全注意事项。

2、油库内严禁烟火,凡进入油库的一群人员严禁携带火种,更不准在油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等。

3、库内消防器材必须齐全,有效、完好,并做到定点摆放,凡库内的消防器材,任何人员未经允许不准私自使用。

4、在检修中如必须动火时,应按照规定办理动火证,在消防器材到位,并有专人监护下进行。工作完毕后要严格检查,清理现场,清除火种,30分钟后确认无误方可离开。

5、在油库进行检查作业时不准用汽油、酒精和香蕉水清洗设备,检修完毕后要将棉布,废旧备件清理干净,不准堆于库内或仍在沟中。

6、在油库内巴引检修时,在通知有关部门,并到相关部门的操作台,电器柜上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安全牌在确认设备断电后方可进行检修。

7、油库内液压、润滑系统设备的启动。送油和停机操作,必须听从生产调度的统一指挥。

8、油库内油泵的联轴器必须装有防护罩,设备检修完毕后防护罩应回复到位。

9、检修管道以及处理漏油时,严禁带压处理,必须关闭相关阀门,并卸压,清除残油和清理好现场后方可进行,操作在拆除法兰时应站在侧面,以免被油击伤。

10、在焊接内有油脂的管道时,必须将两边的管接松开。

11、带压容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进行任何切割,钻孔和焊接作业,严禁随便调整和拆除安全装置。

12、凡检修超过2米以上的空中管道时,在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