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背景下高职院校水电专业人才培养路径研究
[摘要]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不仅为水电能源合作提供了政策支持,也为水电职业教育跨境合作与发展提供了新机遇。传统水电技术人员已无法满足RCEP的发展需求,水电类职业院校要以改变传统教学方法、构建国际化课程体系及拓展学生国际视野为出发点,培养既具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又具有处理国际业务和跨文化交际能力的综合素质人才,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以及RCEP中东盟国家水电发展提供技术援助和人才支持,推动RCEP战略下水电领域的合作与发展。
[关键词]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水电专业;人才培养;国际化
[基金项目]2021年度中国-东盟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立项自筹经费课题“国际化水电工匠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以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为例”(ZGDMKT2021ZC008)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23)18-0185-04[收稿日期]2022-06-30
从《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三次领导人会议万象宣言》《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联合声明》到《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正式生效,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济往来日益密切。RCEP不仅促进了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也给能源合作发展创造了条件,为中国水电企业开拓东盟市场带来了机遇。
在新时代新机遇下,《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等重要文件的出台,从理论到实践为高等职业院校“走出去”指明了方向。高职院校应以满足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对国际化人才的需求为己任,从专业、语言、文化三个维度加强复合型国际化人才的培养,以满足行业、企业深化“一带一路”建设的现实需求[1]。如今,培养适应时代发展的国际化人才已成为各职业院校的重点工作。
在RCEP带来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及教育对外开放的背景下,支撑东盟区域经济发展所需的人才和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正发生着变化。如今水电专业的培养模式已难以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下水电“走出去”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水电职业院校要适应行业国际合作趋势,推动RCEP战略下东盟地区水电发展,这是水电职业院校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国际化办学的目的。结合水电能源国际合作特点,以培育中国水电技术人才服务RCEP区域中东盟国家水电建设为目标,探索人才培养的路径。
一、水电能源合作的特点
(一)能源领域合作进一步加深
RCEP的正式生效实施给区域内经济贸易带来了零关税、降税、简化海关程序等便利条件,贸易的便利化和自由化将深化水电站、发电厂等能源基础设施领域的合作,我国水电企业承接海外项目、进出口商品等经营活动将更加顺畅,经营成本逐渐降低,不确定风险不断减少。我国在水电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中国技术”越来越受到东盟国家的青睐。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走出去”企业逐渐扩大了在东盟市场的投资,加强区域产业合作,促进产业链与供应链相融合。因此,能源设施合作的不断深化使劳动力资源的需求发生变化,人才在国际劳动市场流动更加活跃。
(二)能源互补关系促进共同发展
就水电能源而言,中国与东盟的现状、需求与发展前景各不相同,但又存在互补的关系。水电能源是我国的优势产业,但近几年,我国传统能源出现产能过剩状况,清洁能源转型升级遇到瓶颈,亟须优化能源结构,RCEP战略的实施可以通过技术合作的方式开发利用清洁绿色能源。与我国毗邻的东盟国家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优越的地理位置,但是,相对落后的制造与建设技术无法满足对水电能源开发利用的需求,阻碍了经济快速发展。东盟国家积极引进中国等国家的企业投资,通过国际合作开发水电能源,加大水电项目的建设。因此,水电职业教育要根据不同市场的不同需求进行人才培养,特别是要结合东盟国家的水电发展趋势和特点,以及“走出去”企业对人才的需求调整人才培养路径。
(三)加强水电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
由于RCEP区域中东盟国家的水电职业教育相对落后,本土水电技能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较低,难以支撑国家水电发展。而且部分国家对外来务工人员管控较严,但仅仅依托本土技能人才又难以实现水电职业教育和技术的快速发展,这就需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和优秀的水电技术人员。我国职业教育国际化发展正处于发展阶段,需要积极与东盟等国家开展教育交流与合作,与“走出去”企业实施技术共享和人才共育。因此,RCEP的正式实施,为我国及东盟国家的职业教育发展与合作提供了制度和政策支撑,通过中国职业教育“走出去”,与当地职业院校及我国“走出去”企业开展教育交流与合作,为成员国提供技术援助和人才支持,完善东盟的水电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发展模式,输出中国水电技术和水电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