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01
CCSB05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3389-2022
森林碳汇服务核定技术指南
2022-12-29发布2023-01-28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3/T3389-2022
森林碳汇服务核定技术指南
1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森林碳汇服务核定技术中的资料收集、森林碳增量计量和监测、碳汇服务核定报告和
技术档案。
本文件适用于森林碳汇服务核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于本文件。
LY/T2988森林生态系统碳储量计量指南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森林碳汇服务核定
指对现有森林生态系统所具有的固碳增汇的生态服务功能进行核查、证实和认定的过程。
4资料收集
4.1基础资料
经营单位基础资料主要包括:
a)自然地理概况;
b)森林资源现状:包括各类林地面积、林木蓄积、林分生长量等;
c)森林资源现状分析:包括林种结构、龄组结构、树种结构和林地生产潜力等;
d)森林经营概况:包括经营历史、经营现状和经营存在问题等。
4.2数据提供
提供经营范围内的林业调查数据,主要包括:
a)最新一期的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数据;
b)最新一期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数据;
c)最近5a的营造林数据;
d)其它有关调查规划、设计和研究数据。
4.3专项调查
1
DB23/T3389-2022
现有数据不能满足碳储量计量时,应进行专项调查,主要包括:
a)调查生物量、碳储量模型建立所需数据:各树种胸径、树高、材积、各器官生物量、各器官
含碳率等;
b)林分基本因子:森林类型、起源、优势树种(组)、平均胸径、平均树高、年龄(龄组)、
林分密度、林分蓄积、林种、生长等级等;
c)立地条件因子:地形地貌、土壤类型、土壤厚度、枯落物厚度等。
5森林碳增量计量和监测
5.1碳储量计算
按LY/T2988执行。
5.2森林碳增量的计算
年均单位面积碳增量计算公式:
?
△=·······································································(1)
式中:
2
△C——年均单位面积碳增量(t/hm);
2
Cb——期末单位面积碳储量(t/h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