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农场建设通则
Generalguidelineforconstructionofecologicalfarm
(报批稿)
编制说明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江苏省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会
南京农业大学
江苏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
江苏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目录
一、目的意义 1
(一)产业发展现状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标准编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预期经济社会效益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任务来源 1
三、编制过程 2
(一)成立标准编制工作组 2
(二)文献资料收集 2
(三)调研考察与问卷调查 3
(四)标准征求意见稿起草 3
(五)定向征求意见 3
四、主要内容技术指标确立 3
(一)标准编制原则 3
(二)主要技术内容与确定依据 4
1.术语和定义 4
2.基本要求 6
3.环境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4.生态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5.建设要求 6
6.生产管理 10
7.生态营建 8
8.产品开发要求 14
9.农场全生命周期管理 14
10.宣教培训 15
五、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过程和依据 15
六、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 15
七、推广实施建议 15
八、起草单位、起草人员信息及分工 16
1
一、目的意义
生态农场是依据生态学原理,遵循整体、协调、循环、再生、多样原则,通过整体设计和合理建设,获得最大可持续产量,同时实现资源匹配、环境友好、食品安全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是生态农业的重要实践单元。随着国家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农业,生态农场建设被摆在重要位置,2020年农业农村部发布《生态农场评价技术规范》(NY/T-3667),2021年在全国开展生态农场的评价、监测、指导,三年来已认定国家级生态农场776个,其中江苏省75个,占比接近10%。
由于才起步,还面临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经营主体对于生态农场内涵和如何建设“生态”不清晰,认为做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或有种养循环就是生态农场,不知道如何建设生态农场或只按照提高农田基础设施和生产设施的项目思维去建设,这不符合国家政策初衷,也无法促进生态价值实现。而NY/T-3667主要是从建设水平和成效上对生态农场进行评价,解决了如何评的问题,欠缺了如何建设“生态”以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容。
基于此,围绕如何建设生态农场制定相应标准规范具有重要意义:一是科学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建设生态农场,充分发挥生态价值和生态功能,促进生态价值实现,协同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二是为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生态农场建设的政策文件提供决策支持和方法依据,推进生态农场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三是通过宣传引导带动更多社会力量投身生态农场建设工作,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农业生态产品,带动经济发展。
二、任务来源
2
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申报指南的通知》(苏市监标函〔2023〕24号),项目申报单位提出了《生态农场建设通则》立项申请,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苏市监标﹝2023﹞173号),获得标准立项。本项目牵头承担单位为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参与单位为江苏省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会、南京农业大学、江苏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和江苏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对口行政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三、编制过程
(一)成立标准编制工作组
为做好标准的编制工作,2023年8月,由项目牵头承担单位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组织成立了标准编制小组,并讨论制定了标准编制草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进度计划,包括标准文献资料的收集、标准材料的起草及修改、组织标准的征求意见等工作。
(二)文献资料收集
为科学编制本文件,项目组采用文献检索、网络查询等方式广泛收集与生态农场相关的标准、政策、文献等资料,为标准起草提供参考。收集整理《“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推进生态农场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分析有关推进生态农场建设,促进农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内容。收集整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