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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学校医务室设置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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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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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学校医务室设置标准
高等职业学校设臵标准(暂行)
国家教育部教发[2000]41号文
第一条设臵高等职业学校,必须配备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高等教育、具有高等学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校(院)长和副校(院)长,同时配备专职德育工作者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从事高等教育工作经历的系科、专业负责人。
第二条设臵高等职业学校必须配备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其人数应与专业设臵、在校学生人数相适应。在建校初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一般不能少于70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不应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