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起草
说明
一、规划编制的背景和过程
空间规划是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是实施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是对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
发保护要求的细化落实。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印发,“五级三
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确定。自然资源部同月印发《自然资源
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工作拉开帷幕。
我县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规划》编制工作于2020年1
月正式启动,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规
划编制历时3年,过程中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优化了永久基本
农田布局、评估调整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了城镇开发边界;按
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土地权改革工作专班要求,率先在全区开展
“三调”基数转换、规划“留白”相关研究,为自治区自然资源
厅有关政策出台奠定基础、探索方法。
《规划》编制过程中,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反复研究论证。今年2月份以来,《规划》共收集整理来自银川
市自然资源局、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行业专家、社会群众等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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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意见建议,对所提意见逐个、梳理研究吸纳。3月30日,邀
请自然资源部、中规院、自治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厅、住建厅、
宁夏大学等7位区内外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评审,与会专家
一致同意通过审查。4月18日,《规划》通过了贺兰县第十九
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
二、规划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共十六章五十三节,主要确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明
确编制的目的、依据、指导思想、规划范围及期限。二是分析贺
兰县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治理等方面的现状与问题、机遇与
挑战,提出贺兰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和发展目标,明确了城
市性质。三是明确了严守“三区三线”、保障农业发展、强化生
态保护、统筹产城空间、加快生态修复、保护文化遗产等在空间
上的具体安排。四是确定了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矿产资源等在空间上的配置和引导要求,
提出推动市县联动发展的协同内容。五是明确县城和乡镇镇区的
规划控制范围,确定了居住、商业、公共服务等各类用地的空间
安排,提出总体城市设计、地下空间开发、城市更新引导等方面
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六是提出保障空间规划实施的措施。
《规划》共分五大板块。前言、第一章及第二章构成第一板
块,属于总论部分。明确规划背景,确定确定贺兰县的城市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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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功能定位为绿色食品产业集聚区、区域快递物流集散中心、银
川高质量服务功能保障区。明确到2035年,贺兰县底线管控、
结构效率和生活品质三个维度32项规划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
7项,分别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2.4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不低
于54.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306.24平方公里,城镇开发
边界扩展倍数不超过1.28,用水总量不高于自治区下达指标,人
均城镇建设用地不超过184平方米,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
覆盖率达到95%,约束性指标是贺兰县必须要守住或达到的要求,
规划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
第三章至第八章构成第二板块,属于空间管控和引导性内容。
第三章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
的空间上的优先序,确定贺兰县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
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8倍以内;明确贺兰县主体功能
分区为农产品主产区;提出构建“一山一河,一区两带,一心两
翼”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提出规划分区与用地结构调
整的思路和引导措施。第四、五、六章分别聚焦农业、生态、城
镇三类空间,分别提出具体的管控和引导要求。第七章围绕生态
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两项具体内容,系统谋划重要生态修复工程
和土地整治工程,支撑用地结构调整。第八章聚焦历史文化和自
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明确具体的保护措施和要求,提出通过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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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利用彰显贺兰县“秀美贺兰、渔米之乡”的城乡整体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