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标准
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精细调查与风险评价规范
(报批稿)
编制说明
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南京大学
江苏省地质局第一地质大队
二〇二五年二月
目录
一、目的意义 -1-
二、任务来源 -4-
三、编制过程 -4-
四、主要内容 -8-
五、技术指标确立的依据 -10-
六、重大分歧意见处理 -17-
七、与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 -17-
八、推广实施建议 -18-
九、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员信息及分工 -19-
十、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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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精细调查与风险评价规范
编制说明
一、目的意义
(一)背景
地质灾害调查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前提和基础。1998年以来,我省先后实施了1∶10万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1∶5万低山丘陵区、隐伏岩溶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调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等多轮次地质灾害调查工作,通过分阶段、递进式的调查,基本摸清了地质灾害分布与发育规律,建立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一直以来,由于地质灾害的突发性、隐蔽性、动态变化性与时空不确定性较强的特点,仍有大量地质灾害隐患尚未被调查发现,受孕灾地质条件和极端气候影响,地质灾害仍处于多发频发态势,但每年发生的地质灾害仍有相当一定比例不在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中,地质灾害调查精度仍需不断提高。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支撑地方政府地质灾害精细化防治工作,亟需在已有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更大比例尺、更高精度的地质灾害精细调查与风险评价工作,进一步识别地质灾害隐患和风险,科学划定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
为此,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精细调查,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重要基础性工程。2020年4月《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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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发〔2020〕62号)明确要求“按照《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纲要》部署和规范,以隐患识别和风险评价为重点,以实施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减轻灾害风险为目标,…,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识别与1∶5万调查和风险评价,对重点地区开展1∶1万精细化调查,查明风险底数,夯实防治工作基础”。《江苏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均明确要求“开展55个县(市、区)重点地区1∶1万大比例尺精细调查,进一步摸清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科学划分地质灾害风险级别,合理划定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推进防控方式由隐患防控逐步向“风险、隐患”双控转变”。
为强化地质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价工作质量,自然资源部近年来先后制定了《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规范(1∶50000)》(DZ/T0438—2023)和《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精细调查规范》(DZ/T0448—2023)两项行业标准,明确了地质灾害精细调查与风险评价相关要求,但由于我省地质灾害发育特征与全国相比具有明显的差异性,两项标准在江苏省适用性差。在全省全面推进地质灾害精细调查与风险评价工作的大背景下,亟需起草符合地方特色的地方标准,以支撑全省地质灾害精细调查工作的标准化、同质化。
(二)江苏现状及发展概况
为规范、统一全省地质灾害精细调查与风险评价工作,江苏省自然资源厅部署了《江苏省突发地质灾害1∶1万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试点项目》,由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厅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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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承担,试点成果为制定符合江苏省情的地质灾害1∶1万精细调查与风险评价规范奠定了坚实基础。2022年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地质灾害精细调查与风险评价技术要求(1∶10000)》(试行),并与2022年印发实施(苏自然资函〔2022〕1595号),明确了地质灾害精细调查的调查范围、精度、工作量、调查内容与方法、重要区段划定、评价内容与方法、风险区划、数据库建设、成果验收和质量控制等相关要求。
《江苏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要求在“十四五”期间完成全省55个地质灾害重点县(市、区)1∶1万地质灾害精细调查工作,截至目前,因缺少相关标准规范支撑,全省仅完成南京市、句容市、吴中区等少数市、县(市、区)的地质灾害精细调查风险评价工作,因此地质灾害精细调查与风险评价规范在全省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重要性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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