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联合事务所合伙合同协议书
合伙人甲:[姓名],身份证号:[具体号码],住址:[详细地址]
合伙人乙:[姓名],身份证号:[具体号码],住址:[详细地址]
合伙人丙:[姓名],身份证号:[具体号码],住址:[详细地址]
(根据实际合伙人数量依次列明)
鉴于各方均具备工程造价咨询领域的专业知识、经验及资源,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宗旨与目的
本合伙旨在设立一家专业的工程造价咨询联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资估算、工程概算编制与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结算审核、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等业务,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实现合伙人之间的优势互补,获取合法经济利益,提升事务所的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合伙名称、经营场所及经营范围
1.合伙名称:[拟定的工程造价咨询联合事务所名称]
2.经营场所:[具体地址]。若后续经营场所发生变更,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3.经营范围: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技术咨询;工程管理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预算、结算及竣工决算报告编制与审核;工程造价信息咨询等(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
1.出资方式与数额
合伙人甲:以[现金/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作价人民币[X]元,占合伙份额的[X]%。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评估作价,明确其价值及所占份额。
合伙人乙:以[现金/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作价人民币[X]元,占合伙份额的[X]%。
合伙人丙:以[现金/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作价人民币[X]元,占合伙份额的[X]%。
(依次列明各合伙人出资情况)
2.缴付期限:各合伙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日内,将其出资足额缴付至合伙事务所指定的银行账户。逾期未足额缴付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缴付金额的[X]%向合伙事务所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的,视为该合伙人自动退伙,其他合伙人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合伙事务的执行
1.执行方式: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对合伙事务所的重大决策事项,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合伙协议、变更合伙名称及经营场所、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对外投资、处分合伙事务所的不动产或知识产权等。
2.日常管理分工
合伙人甲负责[具体业务板块或管理职责,如市场拓展、客户关系维护等]。
合伙人乙负责[具体业务板块或管理职责,如技术审核、质量控制等]。
合伙人丙负责[具体业务板块或管理职责,如财务管理、行政事务等]。
(根据合伙人实际分工明确职责)
3.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权限与义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事务所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事务所相竞争的业务;不得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以合伙事务所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进行其他损害合伙事务所利益的行为。
五、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1.利润分配:合伙事务所每一会计年度的利润,在依法缴纳各项税费后,按照各合伙人的合伙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X]日内,由合伙事务所财务负责人编制利润分配方案,经全体合伙人审议通过后执行。
2.亏损分担:合伙事务所出现亏损时,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合伙份额比例分担。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若某一合伙人承担的债务超过其应分担的比例,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进行追偿。
六、入伙、退伙、除名
1.入伙:新合伙人入伙,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退伙
自愿退伙: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X]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退伙结算:合伙人退伙,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