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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永年其次中学3号学生公寓楼
工程地点
托付单位抽样日期
邯郸市永年县广府镇
邯郸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9月22日 抽样数量
/
鉴定时间
2025年9月23日 检验类别
委托
鉴定工程仪器设备鉴定依据
鉴定结论及处理意见
现状普查;材料强度检测;混凝土梁配筋检测;图纸复核;抗震鉴定
ZC4型砖回弹仪、ZC5型砂浆回弹仪、HT225型混凝土回弹仪、PS200钢筋扫描仪、激光测距仪、钢卷尺等。
详见附页
该建筑物未觉察构造性损伤。
所检砂浆强度不满足《标准》GB50011-2025要求的砂浆最低强度等级,粘土砖强度满足《标准》GB50011-2025要求。
本工程构造布置、整体连接构造均有不满足《标准》的相关要求的状况。
本工程抗震承载力经中国建筑科学争论院编制的PKPM软件计算,满足GB
50011-2025的要求。
本工程的抗震鉴定结果为局部抗震措施不满足标准要求,需要进展加固。
河北冶金建设集团勘察设计2025年9月25日
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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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年二中位于永年县广府镇,其3号公寓楼建于2025年11月,2025年12月竣工,构造形式为三层砖混构造,楼板为钢筋混凝土预制板,墙下为条形根底。总建筑面积为640㎡。本工程的建设单位为永年二中,设计单位为邯郸市明珠设计,施工单位为永年二建,监理为邯郸恒信监理。
为了保证河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当实施,依据国务院关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统一部署及《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的要求,依据
《河北省中小学校舍鉴定实施细则》和《河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排查实施细则》,我公司承受托付于2025年9月22日对以上工程进展了抗震鉴定工作。
邯郸市永年县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根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
依据GB50023-2025中1.0.3条第2款规定,该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属乙类,应按比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核查抗震措施;依据GB50023-2025中1.0.4条第3款规定,该建筑后续使用年限应为50年,承受C类建筑的抗震鉴定方法。
抗震鉴定依据
2.1该工程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及地质勘查报告;
2.2《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25〕;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25〕;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25〕;
《建筑构造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25〕;
2.6《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50011-2025〔2025版〕。
鉴定内容、要求及方法
鉴定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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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抗震鉴定包括以下内容及要求:
搜集该工程的勘察报告、施工和竣工验收的相关原始资料;当资料不全时,应依据鉴定的需要进展补充实测。
调查该工程现状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的程度、施工质量和维护状况,普查相关的非抗震缺陷,工程现状调查又包括如下内容:1〕该建筑的使用状况与原设计或竣工时有无不同;2〕该建筑存在的缺陷是否仍属于“现状良好”的范围,并从构造受力的角度,检查构造的使用与原设计有无明显的变化;3〕检测构造材料的实际强度等级。
依据该工程构造布置、构造和抗震承载力等因素,承受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展综合抗震力量分析。
对该工程整体抗震性能作出评价,对符合抗震鉴定要求的建筑说明其后续使用年限,对不符合抗震鉴定要求的建筑提出相应的抗震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
依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25第6.0.8条规定,教育建筑中,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楼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即本工程应按乙类建筑进展抗震鉴定。
依据GB50023-2025第1.0.3条2乙类建筑,6~8度应按比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抗震验算应按不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承受。即本工程按8度核查抗震构造措施,按7度进展抗震验算。
现状普查及构造材料、配筋检测
对本建筑物构造或构件的外观质量进展普查并记录;比照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检查现有构造轴线尺寸及构造布局与原设计是否相符。
砌筑砂浆强度检测
对承重墙体砌筑砂浆强度承受回弹法进展检测。
一般砖强度等级
对承重墙体一般砖强度承受回弹法进展检测。
混凝土强度检测
对梁构件混凝土强度承受回弹法进展检测。
钢筋配置检测
对梁构件钢筋强度承受PS200钢筋扫描仪进展检测。
抗震鉴定方法及步骤
地基根底抗震鉴定
着重调查上部构造的不均匀沉降裂缝和倾斜,根底有无腐蚀、酥碱、松散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