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评价类试题解题指导及专项练习
一、答题指导
评价、评述类主观题源自旧高考文综选做部分的《中外历史人物评说》,范围局限在对
历史人物功过的评价。新课改取消选做题后,在新高考试卷中,一般是评价某人的观点、某
个政策、某国的做法、某组织的行为、某个历史事件,这类题型答题模式相对单一,本质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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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概括特点背景原因影响这四类主观题的结合。注意,评价时要基于唯物史观。
1.小分值情况
(1)评价政策、事件、做法
①原因/目的
+
②作用局限性
(2)评价观点
①简述内容(一两句即可)
②作用(积极、局限)
2.大分值情况
①概括该观点现象事件的内容//
②说明历史背景(核心)
③分析某观点的立场、某行为的动机
④总结升华
二、经典例题
1.(2023惠州一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1602“”“”
材料年,荷兰共和国成立东印度公司,并授予该公司特许状:唯有它可以派
遣船只前往东方、建立军事要塞、与亚洲香料产地的统治者签订贸易合同发展香料贸易。同
年,荷兰船长海姆斯凯克率领一支船队前往东印度购买香料,途中打劫了葡萄牙船只“圣卡
”350
特里娜号,将其装载的货物和俘虏全部运回荷兰拍卖,获利约万荷兰盾,相当于公司
总资本的3倍多。葡萄牙认为这是非法的海盗行为,要求荷兰及时归还“圣卡特里娜号”及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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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货物。为了平息风波,荷兰东印度公司请求法学博士格劳秀斯为此进行合法性辩护。格
劳秀斯撰写了《论捕获法》提出以下观点证明海姆斯凯克的捕获商船行为是合法行为:
(1)葡萄牙对土著的干扰和威胁从物质上损害荷兰在亚洲的香料贸易前景。
(2)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国际政治中拥有完全的自主权,当受到葡萄牙的损害和威胁时,它
完全有权利武装自己以便捍卫它与亚洲各国的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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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姆斯凯克是代表拥有主权和独立的荷兰国家而行动,所以他攻击葡萄牙商船的行
为是荷兰共和国反对西班牙和葡萄牙国王菲利普的公共战争的一部分,是“正义的”战争。
——摘编自施诚《香料贸易与现代国际法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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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评析格劳秀斯的观点。
——
格劳秀斯认为海姆斯凯克捕获葡萄牙商船的行为是合法行为。概括观点
《论捕获法》是在新航路开辟后,荷兰急迫地参与亚欧香料贸易、牟取巨额利润的一系列
历史事件的结果,是殖民扩张与竞争的表现,也是为荷兰东印度公司船长海姆斯凯克的海盗行
——
为辩护的产物。性质、背景
《论捕获法》为荷兰东印度公司建立自己的武装力量提供了理论依据,推动了荷兰的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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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张,为荷兰世纪的殖民地位奠定理论基础,反映出了旧的国际秩序即西葡传统殖民地位受
到挑战。——作用、影响
【简评】模拟题本来是“没资格”出现在“经典例题”模块的,目的是借助这道非常标准的观点
评析题,让同学们快速掌握观点类评价的基本答题格式。
2.2(024湖北卷)[大国对外政策的转变]
材料一19世纪末,法国共和党领袖茹尔费里曾直言不讳地宣称:“对于富强的国家来说
,殖民地是最有利可图的投资对象之一。”戴高乐同样是一位竭力维护法兰西殖民利益的帝
1944
国派军人,一向视遍及全球的殖民地为法兰西辉煌业绩的一部分。他在首次执政期间(
年9月至1946年1月),奉行老殖民主义政策。1946年8月17日,戴高乐在向报界讲话时强调:“
同海外领地联结在一起,法国是一个大国;失去这些领地,法国将不再成为大国。”
——摘编自陈永祥《戴高乐对第三世界国家外交政策的调整》
材料二1958年,戴高乐重新上台后,着手调整对外政策。政策之一是建立一个新的法
兰西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