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防灾联防协议书
?甲方:[甲方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甲方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乙方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乙方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气象灾害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影响,为有效预防、应对气象灾害,加强双方在气象防灾减灾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气象防灾联防协议:
一、联防目的
通过建立气象防灾联防机制,整合双方资源,共享气象信息,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协作,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双方管辖区域内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联防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具体联防区域范围,如甲方所在市(县、区)全域以及乙方所在市(县、区)全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三、联防内容
(一)气象信息共享
1.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各类气象监测数据、预报预警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实时天气状况、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如暴雨、暴雪、大风、雷电、冰雹、寒潮、高温、干旱、大雾、霾等)、气象灾害风险预警等。提供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气象信息网络平台、传真、电子邮件等。
2.乙方负责及时向甲方反馈在其管辖区域内对气象信息的接收、使用情况以及对气象服务的需求和建议。
3.双方应共同建立气象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共享的流程、标准和频次,确保气象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灾害监测与联合巡查
1.双方应加强气象灾害监测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甲方负责其管辖区域内气象监测站点的日常运行和管理,乙方负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在灾害性天气发生期间,双方应组织开展联合巡查,重点对可能受气象灾害影响的区域,如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旧房屋、建筑工地、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电力设施、通信基站等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报告灾害隐患和灾情。
3.联合巡查工作应制定详细的巡查计划和方案,明确巡查人员的职责分工、巡查路线和巡查时间等。巡查过程中,双方应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预警发布与应急响应联动
1.双方应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的建设与整合,确保预警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社会公众。甲方负责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乙方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并利用自身的宣传资源协助甲方扩大预警信息的覆盖面。
2.当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双方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机制,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灾害应对工作。在应急响应过程中,双方应保持密切沟通与协作,及时共享灾害应对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
3.对于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气象灾害,双方应联合成立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和协调灾害应对工作。应急指挥机构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和应急处置流程,确保灾害应对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四)灾害评估与恢复重建
1.气象灾害发生后,双方应及时组织开展灾害评估工作,对灾害造成的损失、影响范围、灾害成因等进行调查和分析,为灾害应对和恢复重建提供科学依据。灾害评估工作可由双方共同组织实施,也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
2.在灾害恢复重建阶段,双方应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制定恢复重建计划,整合资源,加大对受灾地区的支持力度,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受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3.双方应及时总结气象灾害应对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气象防灾联防机制和应急预案,提高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水平。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气象防灾联防相关义务。
有权对乙方在气象防灾联防工作中的表现进行监督和评估。
2.义务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气象信息和技术支持。
组织开展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乙方的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积极配合乙方开展联合巡查、应急响应等工作,共同应对气象灾害。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权利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气象信息和技术支持。
有权参与甲方组织的气象防灾减灾培训和指导活动。
2.义务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接收和使用甲方提供的气象信息,反馈相关情况和需求。
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配合甲方做好联合巡查、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