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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档案开放审核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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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1 页
更新时间:2025-05-29
总字数:约7.88千字
文档摘要

ICS

CCS

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XXXX—202X

档案开放审核工作规范

SpecificationforArchivalOpeningReview

(征求意见稿)

202X-XX-XX发布202X-XX-XX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TXXXX—202X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体要求 2

5组织和职责 2

6工作流程 2

7档案开放范围 3

8信息化技术使用要求 3

9归档 3

附录A 5

附录B 6

附录C 7

附录D 8

附录E 9

参考文献 11

DB32/TXXXX—202X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档案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档案馆、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蔡宜军、秦岭、郭晓华、申博涵、张帆、聂昱、黄岩岩、杨宁。

DB32/TXXXX—202X

1

档案开放审核工作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档案开放审核工作总体要求、组织和职责、工作流程、档案开放范围和信息化技术等。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及依法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3703.2知识管理第2部分:术语

GB/T39362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归档规范

GB/T39784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通用功能要求

GB/T42727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规范

DA/T1档案工作基本术语

DA/T31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

DA/T77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光学字符识别(OCR)工作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开放opening

无需限制利用的档案向社会提供利用。

[来源:DA/T1—2000,7.2,有修改]

3.2

延期开放delayopening

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二十五年仍需限制利用,延期向社会提供利用。

3.3

开放审核openingreview

判定档案是否向社会提供利用的活动。

3.4

会同审核jointreview

国家档案馆牵头,档案形成单位或者移交单位参与,共同负责馆藏档案开放审核。

DB32/TXXXX—202X

2

3.5

开放审核知识库openingreviewrepository

将包括档案开放审核相关政策法规、敏感信息及其它有利于支持档案开放审核业务工作开展的知识信息,在计算机中以包括但不限于词条/词表/文档库/知识图谱等形式进行组织的数据集合。

3.6

标识Identifier

用于区分档案开放或延期开放的符号。

4总体要求

4.1档案开放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平等和便于利用的原则,实现档案有序开放、有效利用与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相统一。

4.2应根据档案全宗内容、利用率、保管、数字化情况、技术力量统筹规划,有序实施、规范开展档案开放审核工作。

4.3档案开放审核工作人员应具备档案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业务。

4.4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维护档案原件和档案信息安全。

5组织和职责

5.1档案主管部门

5.1.1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开放审核工作,研究制定档案开放审核有关政策和工作规范。

5.1.2审核同级国家档案馆年度开放审核工作方案和延期向社会开放的档案目录。

5.2国家档案馆

5.2.1建立档案开放审核工作机制,有序组织推进档案开放审核工作。

5.2.2设立档案开放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委员会等领导机构。

5.2.3明确与档案开放审核工作相适应的工作机构、人员和岗位职责。

5.2.4制定档案开放审核工作制度,会同档案形成单位或移交单位确定档案延期向社会开放的具体标准和范围,开展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