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保洁中央运输服务检验相关器材与环境的消毒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节规范适用于检验科工作场所的空气、表面、器材、废弃标本及工作人员(含临时工和餐馆学习人员)的消毒。检验科的工作场所科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清洁区包括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储藏室、培养室和试剂室;半污染区指卫生通道室;污染区包括标本存放处理室、临床微生物检验室、临床免疫检验室、动物实验室等;有的医院有临床检验研究室、专业检验室和病毒性肝炎检验室、结核病检验室灯,可根据所研究或检验内容确定其属清洁区或污染区。清洁区和污染区的消毒要求、方法和重点有所不同,若分工不细,清洁区和污染区无明显界限,同接污染区处理。
二、污染区的消毒
1.桌椅等表面的消毒:每天开始工作前用湿布抹擦一次,地面用湿拖把擦一次,禁用干抹布干扫,抹布和拖把等清洁工具各室专用,不得混用,用后洗净晾干。下班时间用250-500mg/L有效氯溶液或0.1%-0.2%过氧乙酸抹擦一次。地面的消毒:用2倍浓度上述消毒液拖擦。
(1)各种表面也可用便携式高强度子偶外线消毒器近距离表面照射消毒。
(2)若被明显污染,如具传染性的标本或培养物外溢、溅泼或器皿打破、洒落与表面,应立即用消毒液消毒,用100-2000mg/L有效氯溶液或0.2%-0.5%过氧乙酸溶液洒与污染表面,并使消毒液浸过污染物表面,保持30-60min,再擦,拖把用后浸于上述消毒液内1h。
(3)若已知倍肝炎病毒或结核杆菌污染,应用2000mg/L有效氯溶液或0.5%煤酚皂溶液擦拭。
(4)检验单送出前用便携式高强度紫外线消毒器距检验单面不高于3.0cm缓慢移动,照射3-5秒钟,必须两面照射;也可用甲醛消毒器重蒸消毒。
2.空气消毒常规处理参照Ⅲ类环境空气消毒处理方法。
3.器材消毒:除已知无传染性器材外,凡直接接触或间接接触过临床检验标本的器材(包括临床化验检验室)均视为具有传染性,应进行消毒处理。
4.塑料制品
(1)一次性使用的塑料制品如薄膜手套、无纺布帽子、工作衣、口罩等用后放污物袋内集中烧毁;
(2)耐热的塑料如聚丙烯、聚碳酸酯、尼龙及聚四氟乙烯制的器材,可用肥皂或洗涤剂溶液煮沸15-30min,洗净后,用压力蒸汽121℃102.9KP啊(1.05kg/cm2)灭菌20-30min;
(3)耐热的聚乙烯、聚苯乙烯,可用0.5%过氯乙酸或1000mg/L有效氯溶液浸泡30-60min,再洗净,晾干;也可用环氧乙烷灭菌器灭菌,800mg/L,与55-60℃和相对湿度60-80%,作用4-6h;若为薄膜或板业可用高强度紫外线消毒器照射1-3秒;
(4)一般血清学反应使用过的塑料板可直接浸入1%盐酸溶液内2h以上或过夜;对肝炎检验的反应板可用0.5%过氧乙酸或1%过氧戊二酸溶液或3000mg/L有效氯溶液浸泡2-4h后,洗净再用。
5.橡胶制品:橡胶制品如手套、吸液管(球)受污染后可用肥皂或0.5%洗涤剂溶液煮沸15-30min,煮时吸液管(球)内应无空气,全部浸入水内,清晰后晾干;必要再用压力蒸汽,115℃灭菌40min。
6.纺织品:棉质工作服、帽子、口罩、鞋套等放专用污染袋内,送洗衣房清洗,每周2次,有明显污染时,可随时用100mg/L含氯消毒剂,作用30-60min,或压力蒸汽121℃,15-30min。
7.贵重仪器如显微镜、分光光度计、离心机、天秤、酶标检测机、细胞计数器、血液生化分析仪、气相色谱仪、冰箱、培养箱等不宜加热,不能用消毒液浸泡。局部轻度污染,可用2%碱性或中性戊二醛溶液或5000mg/L洗必泰酒精溶液擦拭;污染严重时,可用环氧乙烷消毒。
(2)若离心时离心管未密闭,使管破裂,液体外溢,应消毒离心机内部,特别是有可能受肝炎病毒或结核杆菌污染时,宜用2%碱性或中性或无二醛溶液擦拭;或整机用环氧乙烷消毒,在55-60℃,800mg/L蒸汽消毒柜内消毒6h。
8.手的消毒
(1)工作前、工作后,均须用肥皂流水手1-2min,搓手使泡沫布满手掌手背及指间至少10秒钟,再用流水冲洗。水龙头应用脚踏式或自动开关;肥皂应保持干燥或用瓶装液体肥皂,每次用时压出;吸收后采用红外自动干手机将手吹干或用消毒纸巾、纱布或毛巾擦干,不宜设置共用擦手巾;
(2)浸入肝炎或结核专业检验室保洁应戴手套,当明显受致病菌污染,经理级用0.2%过氧乙酸溶液或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10min,然后用清水冲洗。
9.废弃标本机器容器的消毒处理
(1)采集检验标本或解除装有检验标本的容器,特别是装有肝炎和结核病的检验标本者,应戴手套,一次性使用的手套用后放收集袋内,集中烧毁;可反复使用者用后放消毒液内集中消毒;无手套时可用纸套使皮肤不直接与容器表面接触,用后将纸放入污染袋内烧毁;
(2)截取标本的工具,如钳、镊、接种环、吸管等,均应消毒清洁,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