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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散装酒行业协会团体标准
T/SZSZJ001—2020
散装白酒经营规范
(征求意见稿)
2020-XX-XX发布2020-XX-XX实施
深圳市散装酒行业协会发布
T/SZSZJ001—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深圳市散装酒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散装酒行业协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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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ZSZJ001—2020
散装白酒经营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深圳市散装白酒经营术语和定义、经营资质、经营场地、经营设备、采购管理、销售
管理、售后管理、人员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散装酒行业协会的会员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3495.1-2015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0222-201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散装酒店铺规范经营十条》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3.1
散装白酒
标签标识规范可溯源的大包装运输,需要分次或分装销售的白酒产品。
4经营场地
4.1经营企业应有固定经营场地,持有房屋产权证或经营场地租赁契约,保持经常场地的使用功能,
不断完善经营场地环境
4.2经营场地应符合食品卫生管理;消防和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GB50016-2014和GB50222-2017的
标准要求。
4.3经营场地应设于建筑物内,有完整、通透的建筑空间,满足商品展示、交易洽谈,并有明显的标
识。
4.4按经营场地面积配置匹配数量的灭火器,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安全信息牌。
4.5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有“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标识。
4.6应有相对固定的仓储场地,远离高污染和高辐射地区,远离热源或采取必要措施使其不受热源的
影响。仓储场地应符合食品卫生管理和建筑防火要求。
5经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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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ZSZJ001—2020
5.1经营企业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散装
食品销售含散装酒)、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等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酒类产品经营许可证明,及散装
酒店铺规范经营十条证书,并公示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5.2经营企业应按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纳税。
5.3直接从厂家进货的经营者,需提供与生产厂家的购销合同;从经销商进货的经营者,除提供生产
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件外,还需要提供经销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与经销
商的供货证明;(增加的内容)连锁经营企业具备上述证书后,应取得品牌授权书等证明。
5.4互联网经营企业具备上述证书后,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网络经营)等证明。
6人员管理
6.1经营企业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