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一)获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二)获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三)获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四)获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硕士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五)获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六)获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七)获得其他专业对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长2年。
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截止到12月31日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申请参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对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工作及物业管理有关实践年限证明。
二、考试时间、科目
9月
9:00-11:30《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物业经营管理》
9月16日
9:00-11:30《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14:00-17:00《物业管理实务》
三、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符合《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并于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与《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并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级别为“免二科”。
不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择级别为“考全科”。
四、考试成绩管理措施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种周期的滚动管理措施,参与所有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持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种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五、报名有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4日-6月20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考生网上报名期间须完毕:
1.对的输入报名信息,牢记报名序号。
2.成功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如下)。
3.保留报名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17日-6月20日(9:00-11:00,13:30-16:0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
1、上海市房地产行业教育中心
(1)????武宁路200弄永定新村121号
确认点代码:9090
联络电话(2)浦东新区羽山路1969号(居家桥路与德平路之间)
确认点代码:9191
联络电话2、上海物业管理协会培训中心(复兴中路1333弄7号,近汾阳路)
确认点代码:9898
联络电话3、上海房地产专修学院(徐汇区漕溪路165号,华谊大楼1408室,近万体馆)
确认点代码:8989
联络电话4、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运筹楼502室)
确认点代码:7777
联络电话5、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杨浦区平凉路1500号三号楼216室,近宁国路)
确认点代码:2803
联络电话829、815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名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到现场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在外省市参与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按照新考生进行报考,现场确认时还须持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四)考生完毕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有关规定,见《网上报名指南》。考生网上报名或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请与确认点联络。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规定,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完毕网上报名的人员应于8月30日-9月5日在本网站“准考证发放”栏目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的考务费每科70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