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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销售回款作业指引(试行)
制度编号:
实施日期:
制度履历表
制度名称
实施日期
首次编制
修订编制
废止
编制人
编制单位
编号
XX销售回款作业指引
说明:为防止房款拖欠情况的发生,尽快回笼公司所开发各项目销售资金,特制定本指引。
制度名称
实施日期
首次编制
修订编制
废止
编制人
编制单位
编号
制度名称
实施日期
首次编制
修订编制
废止
编制人
编制单位
编号
目录
TOC\o1-3\h\z\u第一章总则 4
第一条 目的 4
第二条 适用范围 4
第三条 术语定义 4
第四条 管理职责 4
第二章管理流程 4
第五条 销售回款策划 4
第六条 销售回款预警机制 5
第七条 回款实施 6
第八条 后续工作 6
第三章附则 6
附件: 7
第一章总则
目的
为防止房款拖欠情况的发生,尽快回笼公司所开发各项目销售资金,特制定本指引。
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XX集团有限公司(简称“XX”)所开发项目的销售回款管理工作。
术语定义
销售回款:指在销售商品房后,已售的商品房房款回笼的过程。
管理职责
平台营销管理中心
监督项目公司回款工作的进展。
项目公司财务部
负责向项目公司营销部提供可供办理按揭的银行,并负责银行放款催促。
项目公司营销部
负责销售现金款(首付款或一次性付款)催缴。
项目公司营销部
负责销售按揭房款的跟催。
第二章管理流程
销售回款策划
回款情况监控
项目公司营销部应通过现场销售信息、反馈的按揭信息,项目公司财务部反馈的收款信息随时了解销售回款情况:
客户定购后按期签约的情况;
首付款交付并按规定的时间提交按揭资料的情况;
按揭资料交齐且已符合银行下款条件的按揭款回款情况;
一次性付款款项交付情况;
困难客户的催款工作。
回款监控报表编制
项目公司财务部应每周统计并建立下周《项目应收款明细表》,报分管领导审阅。
销售回款预警机制
预警机制分级设置
项目公司营销部对销售现金回款建立分级预警机制,预警级别如下:
至约定付款期限前2天设为一级预警,应及时提醒客户按期履约;
至约定期限客户没有按期履约付款设为二级预警,置业顾问应电话催促客户按时履约;
逾期15天的客户设为三级预警,应发《应收款催缴通知函》催促客户履约;
确认无法履行合同的客户设为四级预警,应发《应收款催缴律师函》至客户并告知其将要承担的违约责任;由项目公司营销部负责、相关法务人员配合出具《解除签约通知函》。
回款实施
回款实施分级处理
项目公司营销部按上述预警级别对客户实施提醒、催促和发函,确保销售现金回款的及时:
项目公司营销部对拟签约客户及时催缴首付款或一次性付款;
对逾期付款的客户,由项目公司营销部负责催讨;
对符合二、三、四级预警条件的信息由销售现场出具相应函件后,项目公司营销部负责催讨;
当客户提出的任何推迟付款和其他付款的要求,项目公司营销部需报项目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才能执行。
交付阶段应收款违约金处理:按合同中的规定执行。
后续工作
项目公司营销部每日编制《按揭进度日报》报分管领导审阅,并对接按揭银行进行按揭款的跟进;
项目公司财务部及时将收款情况录入系统,以便项目公司营销部、掌握和跟进回款情况。
第三章附则
本指引由XX营销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附01《项目应收款明细表》
附02《应收款催缴通知函》(模板)
附03《应收款催缴律师函》(模板)
附04《解除签约通知函》(模板)
附05《按揭进度日报》
附06《已交齐款但未签约通知函》(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