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目的
对不合格的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2.范围
原材料、生产过程的不合格品、成品以及交付后发生的不合格产品的控制。
3.职责
3.1采购中心负责不合格原材料的退货处理;
3.2仓库管理员负责不合格原材料、成品的隔离;
3.3品质管理部负责所有不合格品的标识和销毁处理的追溯记录;
3.4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过程中不合格产品的处置;
3.5品质管理部负责对不合格产品提出处置意见;
3.6市场综合部负责交付后发生的不合格品的退回及追回。
4.程序
4.1不合格品的分类及处理办法:
4.1.1原辅料、产成品进货出现的不合格原辅料、产成品进货检验不合格:应予以退货。
4.1.2、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
1)原辅料、产成品出现变质,可视情况直接报废处置;
2)生产加过程造成感官不合格,可视情况返工处置或报废处置;
3)落在地上的产品必须报废;
4.1.3包装过程出现的不合格
1)标识不清或错误,可进行返工;
2)出现净含量缺失,可进行返工应重新称量及时更换包装并重新杀菌。
4.1.4成品检验不合格
1)卫生指标不合格,直接报废。
2)交付后出现的不合格,该批次产品应全部予以追回并销毁。
4.1.5交付后出现的不合格品
执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4.2不合格品的处置责任
4.2.1原材料不合格不得入库,由采购中心负责做退货处理,仓库管理员未接到化验员合格通知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更不得直接发往车间使用;
入库后出现的不合格原材料由仓库管理员负责隔离,由品质管理部作出报废或另作它用的处理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2生产过程及最终检验的不合格品,由化验员做出明确的标识单独存放,由质量负责人作出返工或报废处理的处置意见,车间主任负责执行。
4.2.3交付使用后出现的不合格品,由市场综合部和顾客联系,视具体情况做相应的处理,按本手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执行。
4.2.4不合格产品的处置情况,由化验员负责及时填写《不合格产品评审记录》发放到责任部门,品质管理部保持记录。
4.3对于不合格品处置涉及纠正措施的按本手册《不符合情况管理制度》执行。
5.质量记录:不合格产品评审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