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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防止火灾的基本措施(标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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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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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防止火灾的基本措施
燃烧必须同时具有下列三个条件:
①有可燃物质。不论固体、液体或气体,凡能与空气中的氧化剂起剧烈反应的物质,均称为可燃物质。有些可燃物质是由单一的元素组成的,如碳、氢、硫、钾等;还有些可燃物质是由若干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如木材、纸张、汽油、酒精、苯、丙酮、乙炔等。
②有助燃物质。凡能帮助和支持燃烧的物质都称为助燃物质。如空气(氧气)、氢气、及氯酸钾、高锰酸钾等氧化剂。
③有能导致燃烧的能源。指能引起可燃物燃烧的能源。热能、光能、电能、化学能和机构能等都可起到火源的作用。如明光、撞击、电火花、炽热物体、自然发热、聚焦的日光、金属钠遇水产生化学能,会自动燃烧、爆炸等。
上述燃烧的三要素,必须同时具备。即燃烧的发生,除了必须有可燃物质与助燃物质同时存在之外,还必须要有导致着火的火源。
(2)防火的基本措施
①消除着火源:如安装防爆灯具、禁止烟火、接地、避雷、隔离和控制温度等;
②控制可燃物:以难燃或不燃材料代替可燃材料;防止可燃物质的跑、冒、滴、漏;对那些相互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或蒸气的物品,应加以隔离,分开存放;
③隔绝空气:将可燃物品隔绝空气储存,在设备容器中充装惰性介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