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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安全生产基础知识(中职)(第二版)课件: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理论.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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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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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理论防患于未然任重而道远

一事故致因理论1.事故因果连锁理论1931年,美国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第一次提出了事故因果连锁理论,阐述导致伤亡事故的各种原因因素间及这些因素与伤害间的关系,认为伤亡事故的发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尽管伤害可能在某瞬间突然发生,却是一系列原因事件相继发生的结果。(1)伤害事故连锁构成。海因里希把工业伤害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描述为具有一定因果关系的事件的连锁:1)人员伤亡的发生是事故的结果。2)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3)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由人的缺点造成的。4)人的缺点是由于不良环境诱发或者是由先天的遗传因素造成的。

一事故致因理论1.事故因果连锁理论(2)事故连锁过程影响因素。海因里希将事故因果连锁过程概括为以下五个因素:1)遗传及社会环境。遗传因素及社会环境是造成人的性格上缺点的原因。遗传因素可能造成鲁莽、固执等不良性格;社会环境可能妨碍教育,助长性格的缺点发展。2)人的缺点。人的缺点是使人产生不安全行为或造成机械、物质不安全状态的原因,它包括鲁莽、固执、过激、神经质、轻率等性格上的先天缺点,以及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等后天的缺点。3)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所谓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那些曾经引起过事故,可能再次引起事故的人的行为或机械、物质的状态,它们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4)事故。事故是由于物体、物质、人或放射线的作用或反作用,使人员受到伤害或可能受到伤害的,出乎意料的、失去控制的事件。5)伤害。由于事故直接产生的人身伤害。

一事故致因理论1.事故因果连锁理论(2)事故连锁过程影响因素。海因里希用多米诺骨牌来形象地描述这种事故因果连锁关系。在多米诺骨牌系列中,一块骨牌被碰倒了,则将发生连锁反应,其余的几块骨牌相继被碰倒。如果移去中间的一块骨牌,则连锁被破坏,事故过程被中止。他认为,企业安全工作的中心就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机械的或物质的不安全状态,中断事故连锁的进程而避免事故的发生,如图2-2-1所示。

一事故致因理论1.事故因果连锁理论(2)事故连锁过程影响因素。海因里希的工业安全理论主要阐述了工业事故发生的因果连锁理论,与他关于在生产安全问题中人与物的关系、事故发生频率与伤害严重度之间的关系、不安全行为的原因等工业安全中最基本的问题一起,曾被称为“工业安全公理”,受到世界上许多国家安全工作学者的赞同。1941年,海因里希在统计许多灾害的基础上得出海因里希法则。当时,海因里希统计了55万件机械事故,其中死亡、重伤事故1666件,轻伤48334件,其余则为无伤害事故。他从而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即在机械事故中,死亡或重伤、轻伤、不安全行为的比例为1∶29∶300,国际上把这一法则称为事故法则,如图2-2-2所示。这个法则说明,在机械生产过程中,每发生330起意外事件,有300件未产生人员伤害,29件造成人员轻伤,1件导致重伤或死亡。对于不同的生产过程、不同类型的事故,上述比例关系不一定完全相同,但这个统计规律说明了在进行同一项活动中,无数次意外事件必然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一事故致因理论2.能量意外释放理论(1)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概述。1961年,吉布森提出了事故是一种不正常的或不希望的能量释放,意外释放的各种形式的能量是构成伤害的直接原因。因此,应该通过控制能量或控制能量载体来预防伤害事故。在吉布森的研究基础上,1966年美国运输部安全局局长哈登完善了能量意外释放理论,认为“人受伤害的原因只能是某种能量的转移”,并提出了能量逆流于人体造成伤害的分类方法,将伤害分为两类:第一类伤害是由于施加了局部或全身性损伤阈值的能量引起的;第二类伤害是由影响了局部或全身性能量交换引起的,主要指中毒窒息和冻伤。哈登认为,在一定条件下某种形式的能量能否产生伤害,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取决于能量大小、接触能量时间长短和频率及力的集中程度。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可以利用各种屏蔽来防止意外的能量转移,从而防止事故的发生。能量意外释放理论如图2-2-3所示。

一事故致因理论2.能量意外释放理论

一事故致因理论2.能量意外释放理论(1)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概述。1)事故致因。能量在生产过程中是不可缺少的,人类利用能量做功以实现生产目的。人类为了利用能量做功,必须控制能量。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能量受到各种约束和限制,按照人们的意志流动、转换和做功。如果由于某种原因,能量失去了控制,超越了人们设置的约束或限制而意外逸出或释放,必然造成事故。如果失去控制的、意外释放的能量达及人体,并且能量的作用超过了人们的承受能力,人体必将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