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参与违建治理研究的相关概念和相关理论基础综
述
目录
城市居民参与违建治理研究的相关概念和相关理论基础综述1
第一节违建现象和违建现象治理的涵1
一、违建现象的涵1
二、违建现象治理的涵2
第二节参与式治理的理论涵和主要容3
一、参与式治理的理论涵3
二、参与式治理理论的主要容4
第三节参与式治理理论的重要意义4
—、保障公民权利4
二、提高治理参与度5
三、让政府实现善治5
第一节违建现象和违建现象治理的内涵
一、违建现象的涵
违建现象即违法建设现象的简称。我们首先应知道违建现象是在社会和城市
的发展中某一特定时期必定会产生和出现的一种现象,最早的时候有“违法建筑
之称。2008年,《城乡规划法》正式实施,法条中第64条作了明确规定:“正在
进行建设的,却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
定进行建设的,视同违法建设气因此。违建现象是未按照或未取得“许可证〃
而自行建设的现象,违反了《城市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同时,部分学者和专家对违建现象也进行了界定。王才亮指出:违建现象是
指违反了国家法律和法规,建设起来的建筑蒋拯指出:违建现象是指未经过
建设用地许可和城市规划许可,或者获得许可后却未依据许可的容进行的建设
1王才亮.违章建筑的界定与处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行为2。统筹分析了学者和法律的意见和容,本论文认为违建现象可以从狭义
和广义层面来进行定义:
在狭义层面,违建现象一般指的是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建设现象。这一类违
建现象常常被新闻媒体所报道,也常常被社会各界所讨论,它是政府违建治理的
重中之重。这一类违建现象是由规划管理部门来认定,由城市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狭义违建现象是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是指违反《城市规划法》的相关规定自己
建设的现象,可进行如下划分:一、未获得工程建设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
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二、未获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可证的进行
建设的行为;三、未获得相关部门批)隹而建设的临时建筑,以及未依据部门批准
的条件和规定容建设的临时建筑。
在广义层面,违建现象是指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地规章制度的相关规
定的违法建设行为或违章建设行为。在这个层面上,违建现象涉及的范围比较广
泛、其相关的领域也较多,进行治理可依据的法律涵盖了城乡规划、土地房屋管
理、水电、防控等方面,有治理和查处的职能部门较多,因此,该层面在违建现
象治理研究实践中的意义有限。
二、违建现象治理的涵
到目前为止,违建现象治理的定义还没有被十分具体地明确。因而,笔者认
为违建现象治理的定义应该在明确违建现象的具体表现和特点的基础上,城市管
理部门按照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有效行使行政执法职能,担负起城市管理职责,
综合使用审批监管、行政处罚和执法监督等方式和手段,遏制违建现象的产生和
蔓延,以治理为最佳的手段,全力减少违建现象对城市建设的危害,保障城市健
康发展。
违建现象治理的法律规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未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
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
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
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在违建现象治理的过程
中,必须依照住建部印发的规范文件《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
意见》进行查处违建现象的案件。此外,违建现象治理作为一种行政执法行为,
执法者应该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范执行。
违建现象治理范围可归纳为:城市规划区域所有在建的违法建设行为以及
2蒋拯.违法建筑定义问题研究[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