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核发申请
(建筑类)
常州市计划局:
我单位在,拟建设
项目,已取得使用土地证实文件(□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同意书□国有土地使用证),□修建性具体计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已经过审定,现向你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
【基础情况】
建设单位(全称)
建设单位地址
单位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络电话
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编号
地块编码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使用土地证实文件名称及编号
此次申报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
此次申报建筑面积(㎡)
其中
地上
其
中
地上
地下
地下
备注:
【附件】
□建设项目同意、核准、立案文件(原件)1份;
□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复印件)1份;
□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
□经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彩色总平面图)(原件)1份;
□符合计划要求建筑施工图(其中彩色总平图3份,单体施工图蓝图2套)及其电子文件1份;
□日照分析汇报;(原件)1份;
□经审定管线计划方案图(原件)1份;
□消防□供电□交警等部门意见;
□其她:
我单位确保填写上述内容及附件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单位:(章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准
办理依据:
1、《中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措施》(建设部令91号);
3、《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实施措施》(苏建[]145号)。
所需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2、立项批文(复印件);
3、土地使用证实或用地计划许可证(复印件);
4、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复印件);
5、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统计记录表(原件);
6、建设项目总平面计划图(原件);
7、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经过证实(复印件);
8、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
9、项目发包方案(复印件);
10、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招标投标立案表(原件)或直接发包同意书(复印件);
11、建设工程施工协议(原件);
12、建设工程监理协议(原件);
1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原件);
14、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通知书(原件);
15、银行出具资金到位证实(原件);
16、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证实(复印件);
17、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8、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19、其它。
办事程序:申报→受理→踏勘→审批→发证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须知:
1、招投标及施工协议立案手续应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到新北区建管中心(招标办)办理。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应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到常建设计审图有限企业办理。
3、现场踏勘安排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准之前,由区建管处组织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开工前现场踏勘,关键踏勘现场拆迁、三通一平情况,围护及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质量管理现场条件,有没有违规私自开工现象。
4、建设项目按要求须委托监理,在开工前,须由监理单位办理监理协议登记手续,监理单位提供材料为:(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协议记录表(1份);(2)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原件1份);(3)建设工程监理协议(原件2份);(4)监理人员上岗证(原件),办理地点:常州新北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建筑工程窗口。
5、经区政府尤其同意项目,按《新北区建设工程登记管理流转单》进行实施,经登记获准后进行施工,在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前补齐施工许可手续。但如有造成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项目建设主体自行负责。工程未领建筑施工许可证前,不得组织该工程完工验收和投入使用,私自投入使用将无条件接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