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培训相关管理制度
一、校本培训管理制度
总则为规范校本培训工作,保障培训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依据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校本培训以“按需施教、注重实效”为原则,围绕师德师风、教学技能、教育科研等核心内容,构建分层分类培训体系。
培训组织与实施
成立校本培训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及学科带头人组成,负责统筹规划培训方案、协调资源及监督执行。
培训内容需结合教师需求调研结果动态调整,涵盖师德专题、教学能力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课题研究等模块,确保培训内容的针对性与实用性。
采用“专家引领、同伴互助、自主研修、校际交流”多元模式,每学年制定详细培训计划,明确时间、地点、主讲人及考核方式。
二、培训考勤制度
考勤要求
全体教师须按时参加校本培训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培训负责人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缺席,并在事后补学相关内容。
培训考勤由专人负责,采用签到、签退、电子打卡或线上签到等方式记录,考勤结果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违规处理
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视为1次缺勤;无故缺勤1次,需提交书面检讨并限期补学;年度内缺勤超过3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培训考核视为不合格。
三、培训奖惩制度
奖励机制
设立“优秀学员”“最佳教学案例”“科研成果奖”等奖项,对培训中表现突出、成果显著的教师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纳入职称评审、绩效考核加分项。
优秀培训成果(如优质课例、论文、课题报告)优先推荐参加区级以上评选,或在校内公众号、宣传栏展示推广。
惩罚措施
未完成规定培训学时或考核不合格者,需限期整改并补修课程;连续两年培训考核不达标,取消下一年度职称申报资格。
对敷衍应付培训任务、抄袭学习成果的教师,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并责令重新提交合格作业。
四、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内容
培训过程性资料:包括培训计划、课程表、专家讲稿、教师听课记录、活动照片/视频等。
教师个人档案:含培训考勤表、作业、考核成绩、学习心得、成果证书等。
总结性资料:年度培训总结报告、考核结果汇总、成果汇编等。
管理规范
由教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按学年分类归档,建立电子与纸质双档案,确保资料完整、真实、可追溯。
教师个人档案随人事调动同步转移,学校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重要资料长期保存。
档案查阅需经分管领导审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制或外传,确保资料保密性与安全性。
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与落实,形成科学规范的校本培训管理体系,保障培训工作有序推进,切实提升教师专业素养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