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标准
《川西北牧区人工草地建植技术规程》
编制说明
目录
一、工作简况 3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6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 9
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 12
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12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13
七、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13
八、实施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13
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13
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14
一、工作简况
人工草地建植是解决川西北牧区牧草短缺、草地生态功能退化、草畜矛盾的有效途径,对促进高寒草地生态恢复、构建长江上游绿色生态屏障、推进生态效益型的草地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及维护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等方面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研究表明,在世界范围内,人工草地占天然草地的比例每增加1%,草地动物生产水平就增加4%。然而,川西北牧区的人工草地占可利用天然草地的比例非常低,仅在0.28%-1.8%之间,规模和技术水平远远无法满足草原生态修复和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
建立优质的高产人工草地,标准化的建植规程显得十分重要。目前我省2021年颁布了《川西北牧区人工草地建植技术规程DB51/T1304-2011》《川西北牧区卧圈种草技术规程DB51/T1307-2011》,但这两规程已达14年标龄。随着技术研究与生产应用水平的飞速发展,这两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草原高水平保护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此,项目组在认真研究以往规程的基础上,集成近年来在全省各草原县开展的人工草地建植技术研究成果,拟整合、修定《川西北牧区人工草地建植技术规程》,以期更加规范、科学地指导川西北牧区人工草地建植单位和个人行为,进而生产出量多质优的牧草,为川西北乃至青藏高原区草牧业的健康发展、生态建设和牧区乡村振兴等提供物资支持和技术保障。
1.任务来源
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20日发出的《关于下达2023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第五批)的通知》,批准由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牵头修订地方标准《川西北牧区人工草地建植技术规程》。
2.协作单位
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西南科技大学、四川草业技术推广中心、四川省草原工作总站、西华师范大学、四川农业大学、阿坝县林业和草原局、阿坝县科学技术与农牧水务局。
3.主要工作过程
项目下达后,按照项目任务书的要求,负责人组织成立标准文件编制组,研究和制定了标准文件编制工作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四川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标准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等工作。
(1)前期工作
项目组自20世纪90年代就将人工草地建植和卧圈种草技术引入川西北牧区,并且根据川西北牧区的特点在环境条件、地面处理、播种、适宜牧草及牧草组合、后期管理等方面开展了相关研究和示范,在人工草地建植技术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2011年第一次制定了《川西北牧区人工草地建植技术规程》和《川西北牧区卧圈种草技术规程》。项目组在持续开展草地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工
作中发现原标准中部分技术要点不能满足川西北高原人工草地建植工作,通过积累10余年的新品种推广经验,结合机械设备和人工草地建植技术的不断优化,以及数年的工程实施效果评价,为本标准文件的修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成立起草小组
2023年7月项目任务下达以后,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组织牧草育种、牧草栽培、饲草推广、草原生态修复相关专业专家共同组成标准文件编制组,对标准编制组成员进行分工,明确任务职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形成草案
2023年7月至2024年12月,编制组成员通过查阅牧草种子质量分级、肥料使用、农药使用、播种机械、草原鼠虫害防治等人工草地建植技术相关的资料和文件,确定标准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完成标准草案编写。
(4)形成标准讨论稿
2025年1月至2月,根据已有调研数据和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对标准的内容和指标进行完善,经编制组成员反复讨论修改后,形成标准讨论稿。
(5)形成征求意见稿
2025年3月,工作组讨论稿形成后,在项目组内部进行了意见征集,并对标准文件进行逐条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4.标准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
表1编制组人员及任务分工
姓名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任务分工
雷雄
男
助理研究员
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
总负责人,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