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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扬州市区托育机构布局规划(2021-2035年)》市卫健委.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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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7 页
更新时间:2025-05-30
总字数:约2.49万字
文档摘要

扬州市区托育机构布局规划(2021-2035年)-文本

扬州市区托育机构布局规划

(2021-2035年)

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

扬州市区托育机构布局规划(2021-2035年)-文本

目录

第一章规划总则1

一、规划背景1

二、规划对象1

三、规划期限1

四、规划范围1

五、规划依据2

六、规划原则4

第二章规划目标、指标与体系4

一、规划目标4

二、托育服务体系6

三、总体引导7

第三章机构托育服务设施布局规划8

一、托育服务设施布局策略8

二、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布局规划9

三、中心城区机构托育布局规划11

四、外围乡镇机构托育布局规划15

第四章居家托育设施建设引导17

一、规划目标17

二、总体要求17

三、配置要求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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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要求18

第五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及建议20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20

二、优先设施用地供应21

三、建立财政投入机制21

四、提升信息支撑系统22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22

六、强化后续运营管理23

第六章附则23

一、规划法律地位23

二、规划变更要求24

三、规划生效日期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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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区托育机构布局规划(2021-2035年)

文本

第一章规划总则

一、规划背景

全面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以“一老一小”为重点

完善人口服务体系、加强托育设施建设,满足扬州人民对于美

好生活的追求,实现“幼有所育”,迫切需要探索与扬州地区特

征相适应的从居家、社区、机构接续衔接的托育服务体系,特

开展托育机构布局规划,以助力“好地方”好上加好、越来越好,

不断创造“好地方”的幸福生活。

二、规划对象

本次规划对象是指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以实施保育为

主、教养融合的,不营利或具有营利能力但不以其作为主要目

的的托育服务设施,主要包含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托幼一体园、

托儿所及养育托管点等。

三、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5年;

远期为2026-2035年。

四、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扬州市区,其中重点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是指以扬溧高速、启扬高速、京沪高速、长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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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围合的范围,总面积约647平方公里。

外围乡镇是指扬州市区内的21个乡镇,面积约1658平方

公里。

市域内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可参照本规划相关要求执

行。

五、规划依据

1、相关法规、规范、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3)《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2019年)

(4)《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2019年)

(5)《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

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