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业务发展稳
健,规范运作,恪守各项行为准则,积极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自然环境和资源所应承担的责任,积极保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
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公益事业,追求企业的持续发展与和谐社会建
设相统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编制《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
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3
年度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业绩表现。
公司致力建设以诚信为基础,创新为动力,不断增强忠诚力、凝聚力和竞
争力,达到各相关方和谐共赢,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公司的价值取向,强调对消
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在发展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兼顾,在实践中企
业与员工、社会的和谐发展。公司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公司科学发展、追求卓越
的自觉行动。希望本报告成为公司与社会各界沟通、交流的桥梁,深化各界对本
公司的认知,同时也希望以此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促进公司在与全社会协调、和
谐发展方面做得更好。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㈠公司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权利。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则和本公司章程,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各自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履行
相应的义务,公司均有制订与其职能相适应的议事规则或工作制度对其权限和职
责进行规范。
2013年公司共召开了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及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年度股
东大会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
召集、通知、召开、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及决议公告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
定的各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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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积极履行信息披露,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自觉自愿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和公平。公司制定并实施了《信息披露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由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信息披露管理和投资者关系等事务。2013年公司除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披露信息外,还主动、及时地披露了可能对股东和
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使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
情况。同时,公司应福建证监局要求,在公司网站增设有独立董事和监事联系专
栏,增强与投资者互动。投资者可以从各个渠道了解公司,投资者在互动平台上
的提问,公司均及时答复。2013年开展以“走进太阳电缆”为主题的投资者开
放日活动,近距离的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㈢公司采用积极的分红政策,确保股东投资回报
公司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长期和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办法,载
入公司章程,积极回报股东,201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议案以截止2012年12月
31日公司股份总数30,15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3.5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5,826,500元,占2012年
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1,640,021.51元的50%,占当年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5,016,607.5元的84.6%。该方案于
2013年5月3日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3年6月26日
派发完毕。
㈣公司财务稳健,诚信经营,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的要求,公司建立了一个完善的会计核算机构与财务管理体系,依法实行会计监
督,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提高经济效益,确保资产的保
值增值。
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诚实守信,与各家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