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18特种作业监护规程.doc
文件大小:46.5 KB
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5-30
总字数:约1.19千字
文档摘要

北京市圣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九都汇分公司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

SRWYJDH-ZW-18

特种作业监护规程

版本号

A/0

页次

第PAGE1页共2页

目的

加强管辖区域内公共场所的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杜绝责任事故发生。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北京市圣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九都汇分公司秩序维护部对特种作业的监护管理。

职责

任何特种作业都必须经项目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涉及外委合同类的特种作业应在条款中明确安全责任。

各相关部门经理负责具体特种作业的报批、指挥监督和落实。

秩序维护部负责特种作业的现场监护,秩序维护部经理负责建立警戒区域。

客户服务部负责将有关特种作业的信息告知业户。

术语

特种作业:指高空作业、重物(指四人以上才能抬动)搬运等。

工作要求

特种作业的报批要求

在管辖区域内公共场所进行高空作业、吊装以及重物搬运,负责部门必须事先报项目总经理审批;

项目总经理批准后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

特种作业的公示

对业户出行造成不便或对园区管理有较大影响的高空作业,责任部门经理至少提前3天告知秩序维护部并且告知客户服务部发布有关通知,以使业户提前做好准备。

特种作业的人员管理

由特种作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对高空作业的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及检查,内容包括: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拴好安全钩,戴好安全帽,穿胶鞋,不准将吊绳、电缆等工具用线缠在身上;

高空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

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操作证方可作业;

操作时,应避开易燃、易爆品,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同时准备好必备的消防器材;

特种作业现场的看护人员要求

现场看护人员应注意自身安全,并掌握必要的防范技能;

看护人员应负责维护作业现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吊装重物时,看护人员应及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吊装活动范围内,严禁超载吊装;

三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设立危险警戒区,施工现场需在明显位置放置警示标识,现场看护人员应注意发现问题,并提醒施工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车辆、人行通道上方进行高空作业,必须在远处两边设置警戒带,作业期间尽可能将通道临时封闭,并指挥行人、车辆绕行;

在高空作业现场附近停有车辆或有重要设施时,应尽可能移走,确实不能移动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搬运腐蚀物品时,需做好防腐措施,视情况由秩序维护部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特种作业的完成后的后续工作

监护完成后责任部门负责督促清理好现场,秩序维护部负责收好警戒带和警戒标识;

秩序维护部填写《特种作业监护记录表》;

由秩序维护部经理负责将工作结果向项目总经理汇报。

记录

记录名称

记录索引

填写人

检查人

记录编号

产生部门

保存期限

保存部门

特种作业监护记录表

消防领班

部门经理及上管理人员

SRWYJDH-ZW-B04

秩序维护部

1年

秩序维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