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7篇
篇1
一、前言
本合同协议旨在明确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设立、运作、管理、投资、风险承担等相关事项。本合同的目的是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职责,规范各方的行为。
二、基金概述
3.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基金托管人:(指定银行)。
5.基金设立目的:实现保本及资本增值。
三、基金份额及发行
1.基金份额:本基金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为(具体数额)份。
2.发行方式:通过基金管理公司直销、代销机构销售等方式公开发行。
3.认购价格:每份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四、基金管理
1.基金管理人的职责: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投资运作、风险管理等。
2.基金管理人的权利: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对基金资产进行投资运作,收取管理费。
3.基金管理人的义务:恪尽职守,履行职责,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五、基金托管
1.基金托管人的职责:负责保管基金资产,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监督基金管理人的运作等。
2.基金托管人的权利: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收取托管费。
3.基金托管人的义务: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执行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投资指令。
六、基金投资
1.投资目标: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在保证投资组合资产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追求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2.投资范围: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股票、货币市场工具等。
3.投资策略:根据宏观经济、市场状况等因素,进行资产配置,以实现保本及资本增值的目标。
七、风险承担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等。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责任: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收益分配
1.收益分配原则: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保障基金财产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进行收益分配。
2.收益分配方式: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九、基金费用
1.管理费:按照本合同约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
2.托管费:按照本合同约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
3.其他费用: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实际发生的其他费用。
十、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1.基金的终止事由:包括但不限定期满、解散等情形。
2.基金的清算:由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托管人参与,对基金资产进行清算。
十一、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指定仲裁机构)仲裁或(指定法院)诉讼。
十二、附则
1.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并书面修改或补充。
3.本合同一式(份数)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基金托管人:(指定银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篇2
一、合同目的及定义
本合同是关于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基金合同,旨在明确基金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当事人
1.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份额持有人:购买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三、基金概述
3.基金发行规模:具体发行规模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4.基金投资目标:通过保本投资策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四、基金份额的发行与交易
1.基金份额的发行方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等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2.基金份额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等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五、基金的运作方式及投资策略
1.基金的运作方式:采用保本策略,通过资产配置、风险管理等实现保本目标。
2.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采用多元化的投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
六、基金的托管与安全保障
1.基金托管人负责托管本基金的全部资产,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
2.基金管理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
七、基金的收益分配
1.收益分配原则: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