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大溪镇DX080401(二期)建设单位(盖章):温岭市方远亿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零二一年三月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6
三、环境质量状况 18
四、评价适用标准 25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9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37
七、环境影响分析 39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45
九、结论与建议 48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大溪镇DX080401(二期)
建设单位
温岭市方远亿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联系人
***
通讯地址
温岭市大溪镇潘岙村104复线东侧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317525
建设地点
温岭市大溪镇潘岙村
立项审批部门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代码
2020-331081-70-03-170953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E479其他房屋建筑业
占地面积(亩)
35.955
绿地面积
/
总投资(万元)
27198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4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09%
评价经费(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报告类别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6号)。本项目涉及《名录》中以下项目类别,具体见表1-1。
表1-1名录对应类别
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四十四、房地产业
97、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
/
涉及环
境敏感
区的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除(一)
外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
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重点保护野
生动物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第三条
(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针对标准厂房增加第三条
(三)中的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
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本项目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周边现状西侧隔104国道复线为潘岙村,涉及环境敏感区,因此评价类别为报告表。
受温岭市方远亿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
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TelFax第1页
价工作,在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计算,根据有关规范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审批。
二、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及有关环境保护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04.24修订,2015.1.1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修订,2018.1.1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4.29修订,2020年9月1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8.31修订,2019.1.1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修订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改)》,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施行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16号,2021.1.1施行
(11)《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2014.12.30
(12)《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2016.10.26
(13)《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
2018.6.27
(14)《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修订),2020.11.27
(15)《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0年修正),2020.11.27
(16)《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修正),2020.11.27
(17)《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