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CCSB65
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3412—2025
森林公园建设管理指南
2025-04-19发布2025-07-19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14/T3412—2025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原则 2
5森林公园规划 2
6森林公园建设 3
7森林公园管理 7
8社区共管建设 8
9档案建设 8
参考文献 9
II
DB14/T3412—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文件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林业和草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0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亮、张殷波、郝珏、王睿龙、王晓军、李燕、杨柳青、张晓龙、杨争林、任凌、韩怡璇、崔君、梅傲雪、董秀丽。
DB14/T3412—2025
1
森林公园建设管理指南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森林公园建设管理的基本原则、森林公园规划、森林公园建设、森林公园管理、社区共管建设、档案建设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781森林抚育规程
GB/T18337.3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GB/T39740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规范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T51046国家森林公园设计规范
GB55037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LY/T
2005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
LY/T
2934
森林康养基地质量评定
LY/T
2935
森林康养基地总体规划导则
LY/T
3246
中国森林认证自然保护地生态旅游
LY/T
3292
自然保护地生态旅游规范
LYJ127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
DB14/T2678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态景观林
是指可提供自然美和生态美感的林分,以林相景观为主、兼顾生态功能。
3.2
自然教育
利用自然资源,学习认知自然及规律,引导和培养人们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生态观,实现人的自我发展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教育方式。
3.3
社区共管
DB14/T3412—2025
2
森林公园管理机构与其周边社区建立伙伴关系,双方共同参与森林公园内社区建设管理方案的决策、实施和评估过程的自然资源管理模式。
4基本原则
4.1生态保护原则
森林公园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和管理活动,应以保护森林自然生态和景观资源为根本,以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为依据,规范建设管理行为。
4.2合理利用原则
科学评估森林公园内现有景观资源,围绕增加观赏性、提升体验性、提高资源吸引力、丰富文化多元性,开展建设与合理利用。
4.3环境协调原则
森林公园内的建(构)筑物风格、体量、色彩、材料等应与森林景观及自然环境相协调,建设项目实施和运营过程中不应污染空气、水、声和土壤等环境。
4.4突出特色原则
森林公园建设应突出自然生态资源、地域文化风物及自然演替规律等特色,保护景观资源的自然性和原真性。
4.5规范管理原则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开展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森林公园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建立社区共建共管机制。
5森林公园规划
5.1规划要求
森林公园管理单位应自批准设立或者范围调整之日起一年内,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编制或修编完成规划,森林公园的建设应按照规划实施,规划主要要求如下:
——编制规划应按照批复的面积、范围边界和要求进行编制,需符合所在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编制规划应充分征求相关权益人、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
——国家级森林公园规划编制应符合GB/T51046和LY/T2005的要求;省级森林公园规划编制应参照其执行。
5.2规划分区
5.2.1生态保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