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CCSB65
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3406—2025
水泵灭火系统扑救森林火灾技术规程
2025-04-19发布2025-07-19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14/T3406—2025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适用条件 1
5装备及人员配置 2
6扑救 2
7安全撤离 3
8设备维护 3
II
DB14/T3406—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文件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林业和草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0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中条山国有林管理局、山西省中条山国有林管理局林草防火专业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段泽峰、孔凡武、赵海燕、陈彩花、杨于军、张建勇、郑彦辰、车永胜、夏小岗、于二军、陈晓峰、段福军、王旭、王强、赵磊。
DB14/T3406—2025
1
水泵灭火系统扑救森林火灾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水泵灭火系统扑救森林火灾的程序,规定了适用条件、装备及人员配置、扑救、安全撤离和设备维护。
本文件适用于水泵灭火系统对森林火灾的扑救。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泵灭火系统
由动力设备、水泵、水带、枪头、三通阀等组成,采取单泵或多泵,运用串联、并联、并串联等方式构成的一整套用水灭火作业系统。
3.2
水泵灭火班组
完成应用水泵灭火系统扑救森林火灾作业的最少人员组成单元。
3.3
固定水源
河流、湖泊、水库、鱼塘、蓄水池等满足水泵灭火系统设备使用的水源。
3.4
移动水源
为水泵灭火系统供水的非固定水源,包括水罐车、蓄水囊等。
4适用条件
4.1林火类型
立地坡度小于45o的地表火、燃烧火焰高度≦10m的树冠火、余火。
4.2水源条件
火场5km范围内存在未受火情影响的固定水源或可移动水源供水条件。
4.3交通条件
确保队伍、设备及运水车辆通行条件完备。
4.4气象条件
DB14/T3406—2025
2
4.4.1风速
火场风力≦5级。
4.4.2气温
水源地气温≥0℃。
5装备及人员配置
5.1装备配置
每个水泵灭火班组装备配置见表1。
表1装备配置
序号
名称
配置
1
森林消防水车
3辆~5辆,每辆储水量不低于1m
2
移动蓄水囊
2个~5个,每个储水量不低于3m
3
水泵系统
水泵2台,水带、枪头、三通阀等1套
4
通信设备
移动电话、对讲机每人各配备1部,保障通信畅通
5
个人防护装备
灭火服、鞋、口罩、头盔、手套、急救包等每人配备1套
6
组合工具
铁锹、砍刀、镐、维修工具等2套
7
手持式清障机具
割灌机、油锯等1套
5.2人员配置
水泵灭火班组由15人~25人组成,其中包括1名指挥员,2名水泵作业员,2名水枪作业员,2名通讯员,以及铺设水带、清障排险等人员。
6扑救
6.1路线选择
运用无人机或跟随向导侦查,在任务区规划安全扑救路线以及应急撤离路线。
6.2水源选择
固定水源优先选择,若不可用则选用移动水源。
6.3水泵架设
6.3.1架设方式
水源较近,地势平缓的火场采用单泵架设;火场面积大,输水距离远或水压不足时采用串联架设;出水量不足时采用并联架设;水压与出水量不足且输水距离远时采用并串联架设。
6.3.2架设距离
应位于5km范围内。
DB14/T3406—2025
3
6.3.3水带铺设
沿林间小路铺设,遇灌木盖度大、通行困难的地段,开辟通道作业。
6.4灭火
6.4.1明火扑救
地表火,水枪聚歼火头,切断火线,合围扑灭;树冠火,水枪压制火头,延缓蔓延速度,降低燃烧强度,逐步推进直至扑灭。
6.4.2余火清理
水枪喷撒过火面,清理烟点、火点。
7安全撤离
7.1撤离保障
扑救前,将撤离路线周围可燃物用水打湿。
7.2撤离
火场发生变化,不具备扑救条件,及时撤离;任务完成后,清点人员、设备、车辆有序撤离。
8设备维护
任务完成后,及时补充、维修、保养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