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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结构防护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D-C3-51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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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
筑木林资料员教程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主体结构-木结构
分项工程
名称
木结构的防护
总承包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检验批容量
专业承(分)
包单位
/
检验批部位
GD-C3-51374木结构防护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施工、验收
依据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
《木结构通用规范》GB55005-2021
验收项目
设计要求及
规范规定
最小/实际
抽样数量
检查记录
检查
结果
应测点数
合格点数
合格率
主控项目
所使用的防腐、防虫及防火和阻燃药剂
第7.2.1条
经化学药剂防腐处理后的每批次木构件(包括成品防腐木材)检验
经化学药剂防腐处理后进场的每批次木构件应进行透入度见证检验
第7.2.2条
木结构构件的各项防腐构造措施
第7.2.3条
木构件防火阻燃
第7.2.4条
包覆材料的防火性能和厚度
第7.2.5条
炊事、采暖等所用烟道、烟囱防火构造
第7.2.6条
墙体、楼盖、屋盖空腔内现场填充的保温、隔热、吸声等材料
第7.2.7条
电源线敷设
第7.2.8条
埋设或穿越木结构的各类管道敷设
第7.2.9条
木结构中外露钢构件及未作镀锌处理的金属连接件防锈蚀措施
第7.2.10条
一般项目
经防护处理的木构件的防护层
第7.3.1条
墙体和顶棚采用石膏板(防火或普通石膏板)作覆面板并兼作防火材料时,紧固件(钉子或木螺钉)贯入构件的深度
第7.3.2条
木结构外墙的防护构造措施木结构建筑外墙防护板和外墙防水膜之间应设置排水通风空气层,有效空隙不应小于排水通风空气层总空隙的70%,空隙开口处应采取防生物危害的措施
第7.3.3条《木结构通用规范》GB55005-2021第5.1.3
防火隔断材料及构造要求
第7.3.4条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施工员:
质量员:
年月日
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9.00
10.00
1.00
2.00
3.00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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