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220.01CCSC80
6101
西安市地方标准
DB6101/T3233—2025
既有建筑改建养老设施消防设计规范
2025-03-15发布2025-04-15实施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101/T3233—2025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2
5建筑设计 2
5.1选址 2
5.2总平面布局 2
5.3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3
5.4平面布置 3
5.5安全疏散和避难 3
6建筑构造 3
6.1防火墙 4
6.2防火门 4
6.3建筑保温及装修 4
7救援设施 4
8消防设施 4
8.1消防供水系统 4
8.2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4
8.3自动灭火系统 4
8.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
9电气 5
9.1消防电源 5
9.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5
10证实方法 5
10.1方案审查 5
10.2记录 5
10.3记录保存 6
参考文献 7
DB6101/T3233—2025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西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西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巍、张刚、郭小芳、赵鑫、许婵、宋颖、樊雅江、高鹏、刘舒茜、刘立常、延帅、苟媛、许益、王阳、蔺宁。
本文件由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本文件首次发布。
本文件在实施中若有疑问和建议,请将咨询或修改建议等信息反馈至下列单位:
单位: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七路10号
邮编:710065
电话:029DB6101/T3233—2025
1
既有建筑改建养老设施消防设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既有建筑改建养老设施的基本要求、建筑设计、建筑构造、救援设施、消防设施及电气、证实方法等。
本文件适用于既有建筑改建养老设施的消防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GB
GB
GB
50016
50974
51309
5503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民用建筑通用规范
JGJ450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3术语和定义
JGJ45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养老设施
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托管照护、医疗卫生等服务的设施,是养老院、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养护院、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的统称。
3.2
既有建筑
按照建造时适用的技术标准设计并已完成竣工验收的建筑。
3.3
老年人用房
供老年人使用的主要用房,包括生活用房、文娱与健身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
3.4
照料单元
主要为一定数量护理型床位而设的生活空间组团,包含居室、单元起居厅和为其配套的护理站等居住及交通空间,一般相对独立,并有护理人员对此区域内的老年人提供照料服务。
[来源:JGJ450,2.0.8]
3.5
生活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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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为一定数量非护理型床位而设的生活空间组团,包含居室、卫生间、盥洗、洗浴、厨房等基本空间,一般成套布置,供老年人开展相对自主、独立的生活。
[来源:JGJ450,2.0.9]
4基本要求
4.1利用既有建筑改建养老设施前应进行选址论证、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
4.2既有建筑改造实施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符合消防安全评估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综合评估,并形成综合评估报告。评估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既有建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