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CCS
13.100C50
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3283—2025
工作场所隔声间(室)噪声防护技术要求
2025-04-15发布2025-07-14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4/T3283—2025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2
5工艺布局 2
6防护技术 2
7隔声效果评价 4
附录A(规范性)工作场所隔声间内噪声控制限值 5
附录B(资料性)工作场所噪声强度随距离的衰减值估算 6
附录C(资料性)使用插入损失评价隔声间的隔声效果 7
DB14/T3283—2025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文件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28)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太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商惠珍、李秀萍、宋士俊、邓艳文、王松、李光涛、秦文彦、李艳丽、杨艳、李旭春、郭支喜、徐计宏、李风琴。
DB14/T3283—2025
1
工作场所隔声间(室)噪声防护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工作场所人员所使用的隔声间或隔声室(以下统称为隔声间)噪声防护的基本要求、工艺布局、防护技术和隔声效果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存在噪声危害的工作场所中,人员所使用的隔声间的使用、管理与维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19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3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5011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463工程隔振设计标准
GB/T3947声学名词术语
GB/T17249.2低噪声工作场所设计指南第2部分:噪声控制措施
GB/T19885声学隔声间的隔声性能测定实验室和现场测量
GB/T19886声学隔声罩和隔声间噪声控制指南
GB/T500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51335声屏障结构技术标准
GB/T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T189.8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噪声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工作场所
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并由用人单位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所有工作地点。
3.2隔声
利用隔声材料和隔声结构阻挡声能的传播,把声源产生的噪声限制在局部范围内,或在噪声的环境中隔离出相对安静的场所。
3.3隔声间
又称隔声室,一种专门设计用于保护人免受环境噪声干扰的围护结构。
3.4隔声量
又叫传声损失,是指墙或间壁一面的入射声功率级与另一面的透射设功率级之差。
DB14/T3283—2025
2
注:墙或间壁一面的入射声功率级与另一面的透射声功率级之差,隔声量等于透射系数的倒数取10为底的对数,单位dB(A)。
3.5声闸(声阱)
具有大量声能吸收的小室或走廊,其用途是使室内两边可以相通但声藕合很小,从而提高两个分隔室的隔声能力。
3.6声桥
在双层或多层隔声结构中两层间的刚性连接物、声能以振动的方式通过它在两层中传播。
3.7插入损失
在插入噪声控制设备前后,某一测点位置的声压级差。
4基本要求
4.1用人单位产生噪声设备的选择,宜选用噪声较低的设备;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前提下,宜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控制措施。
4.2为减少噪声的传播,以噪声危害为主的生产车间宜设置隔声间。隔声间的天棚、墙体、门窗均应符合隔声、吸声的要求。
4.3隔声间内噪声控制的限值要求,应满足附录A的要求。
4.4隔声间在使用中,应定期对其天棚、墙体、门、窗、管线、排风设施等进行检查和维护,对破损老化部分加以维护和更换,确保隔声效果的保持,管理维护过程中应做好记录。
5工艺布局
5.1对于存在有可燃、易爆、有毒、有害、粉尘、水雾或有腐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