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招聘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甲遭遇乙无端殴打,还被乙用刀刺伤。甲逃跑时,乙高呼“抓小偷”,路过的丙不明真相,上前抓住甲。甲为摆脱控制,不得已刺伤丙。事后查明,乙将甲刺成重伤,甲将丙刺成轻伤。甲的行为()。
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假想防卫,构成故意伤害罪
C.属于防卫第三者,应当负责刑事责任
D.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正当防卫、假想防卫、防卫第三者以及紧急避险的概念来判断甲的行为性质。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其针对的对象是不法侵害人。在本题中,丙并非不法侵害人,所以甲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本题中甲对丙并非是误认为丙是不法侵害人而实施的防卫行为,而是为了摆脱丙的控制以避免自己遭受乙的进一步伤害,所以甲的行为不属于假想防卫,也不构成故意伤害罪。防卫第三者是指防卫行为损害了无辜第三者的合法权益。但防卫第三者并不必然要承担刑事责任,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行为性质。本题中,甲的行为需进一步结合紧急避险的条件判断是否应负刑事责任,不能直接认定应当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甲遭到乙的无端殴打和刀刺,在逃跑时被不明真相的丙抓住,甲为了使自己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乙的伤害危险,不得已刺伤丙来脱身,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且甲将丙刺成轻伤,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所以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综上,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2、甲用85万元从乙处购入一套住宅并完成过户。后来甲听闻此住宅曾发生过凶案,甲觉得乙隐瞒了房屋的真实情况,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房并获得赔偿。该合同属于()。
A.有效合同
B.无效合同
C.可变更合同
D.可撤销合同
【答案】:D
【解析】在该案例中,乙隐瞒了房屋曾发生过凶案这一真实情况,使甲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所以甲与乙订立的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在本题中,由于乙的欺诈行为,甲并非完全基于真实意愿签订合同,不符合有效合同中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这一关键要件,所以该合同不属于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本题中合同并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等,所以该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可变更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基于法定事由,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本题中主要是乙的欺诈行为使甲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并非基于可变更合同的相关情形,所以该合同不属于可变更合同。综上,此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3、唐朝初期是我国封建社会高度繁荣的时期,史称()。
A.文景之治
B.贞观之治
C.光武中兴
D.同治中兴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唐朝初期的盛世局面相关知识。首先分析各选项所涉及的盛世局面:-文景之治是指西汉汉文帝、汉景帝统治时期出现的治世。汉文帝和汉景帝推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减轻农民的徭役和劳役等负担,注重发展农业生产,使得国家经济得到显著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相对提高,社会呈现出繁荣稳定的景象。所以该选项不符合唐朝初期的时间范围。-贞观之治是唐朝初年唐太宗李世民在位期间出现的政治清明、经济复苏、文化繁荣的治世局面。唐太宗任用贤能,虚心纳谏,对内文治天下,厉行节约,轻徭薄赋,疏缓刑罚,开创了社会安定、经济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因此该选项符合题意。-光武中兴指的是东汉光武帝刘秀统治时期出现的治世。刘秀统一全国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恢复和发展经济、稳定社会秩序,如加强中央集权、整顿吏治、减轻农民负担等,使得东汉初期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社会呈现出繁荣景象。所以该选项和唐朝初期无关。-同治中兴是指清朝后期同治帝在位期间(1862-1874年)的一个短暂的经济恢复和政治稳定时期。在这一时期,清政府内部一些官员开展了洋务运动等改革,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清朝的军事和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