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台州椒江区大陈镇人民政府招聘1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100题)
1、政府部门掌握着全社会()以上的信息资源。
A.0.2
B.0.5
C.0.8
D.0.9
【答案】:C
【解析】政府部门在社会信息资源的掌握方面占据着极大的比重。在现代社会,政府在各个领域开展大量工作,产生并收集了海量的信息。从日常的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到宏观的经济调控、社会治理等,涉及人口、经济、环境、文化等众多方面。经过长期的积累和整合,政府部门所掌握的信息资源超过了全社会的80%,也就是0.8。所以应选择0.8这个数值。
2、李某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现有人正在盗窃工厂仓库内的生产器材,于是上前阻拦,窃贼拿出匕首刺向李某,在搏斗过程中,李某用力将窃贼推倒在地,窃贼头部撞到被盗器材的铁角上当场死亡。李某的行为是()。
A.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B.过失致人死亡,承担较轻的刑事责任
C.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D.间接故意杀人,但由于李某是为了保护他人的利益,应当免除刑事责任
【答案】:A
【解析】本题可依据正当防卫、过失致人死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以及间接故意杀人的定义和构成要件,结合题干中李某的行为进行分析判断。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在本题中,李某在下夜班回家途中发现有人盗窃工厂仓库生产器材,上前阻拦后,窃贼掏出匕首刺向李某,这表明李某面临着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侵害。李某在与窃贼搏斗过程中,将窃贼用力推倒在地致其死亡,其行为目的是为了制止窃贼的不法侵害,属于正当防卫,且由于窃贼实施的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李某造成窃贼死亡的结果不属于防卫过当,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在本题情形中,李某主观上是为了防卫不法侵害,并非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轻信能够避免而导致窃贼死亡,所以不属于过失致人死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结果却出乎意料地造成了他人死亡。李某的行为是在遭受不法侵害时的反抗和防卫,并非出于故意伤害窃贼的主观故意,所以不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间接故意杀人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李某是在与窃贼搏斗的过程中,为了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实施的防卫行为,并非放任窃贼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不属于间接故意杀人。综上,李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3、书有许多种,有的明白晓畅,使人轻松愉悦;有的____,让人费解。而真正值得我们阅读的往往是那些可以“磨脑子”的书。“磨脑子”的书具有更加____的信息量和深刻的思想内涵,往往是前人思想的____,阅历的浓缩。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艰深晦涩密集精华
B.味同嚼蜡庞大结晶
C.咬文嚼字高深积淀
D.深奥绵长丰富沉积
【答案】:A
【解析】第一空的词语与“明白晓畅”是反义词。“味同嚼蜡”“咬文嚼字”与“明白晓畅”不构成反义词,所以这两个词不符合要求;第三空,横线上的词与后文“阅历的浓缩”形成对应关系,应该同样表示浓缩、精炼的意思。“精华”符合语境,而“沉积”没有精炼的意思,不符合要求。综上,应选符合条件的选项。考点:言语理解
4、我国进入社会主义最主要的标志是()。
A.新中国成立
B.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颁布
C.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D.全国土地改革完成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的主要标志。新中国成立,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但此时中国尚未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颁布,它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等,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础,但并不意味着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全国土地改革完成,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广大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这使人民政权更加巩固,也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但并非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的标志。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任务,使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跨入了社会主义社会,我国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深刻的社会变革,标志着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我国进入社会主义最主要的标志是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