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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地区分(子)公司经营
业绩考核责任书
为落实公司发展目标,建立科学、有效的经营业绩考核机制,实现公司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结合公司本年度工作重点,特制定本责任书。
本责任书适用于广东有线及各地市分公司;化州、阳江(阳东)分公司的考核责任书,另行下发。
一、考核期
考核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半年考核完成值数据时间节点为2018年6月30日,全年考核完成值数据时间节点为2018年12月31日。
二、考核指标体系
A类分公司考核指标
类别
考核指标
权重值
考核值
考核值单位
备注
年中
全年
一、社会效益类(权重值合计45%)
网络及安全
1.安全播出及安全生产
7
/
次
2.接入网质量综合指标
基本指标
4
/
百分比
较优指标
/
新装终端合格率
4
/
用户
3.主机有效用户数
9
万户
门槛值85%
4.宽带有效用户数
9
万户
门槛值85%
5.存量用户保有率
2
/
百分比
门槛值90%
服务
6.客户服务综合满意度
10
/
二、经济效益类(权重值合计55%)
收入
7.总收入
18
万元
门槛值85%
8.基本服务收入
5
万元
门槛值90%
9.融合业务收入
5
万元
门槛值85%
10.集客业务收入
3
/
万元
门槛值85%
利润
11.利润总额
10
/
万元
门槛值85%
12.人均创利排名
4
/
万元
成本管控
13.成本费用总额占收比排名
5
/
百分比
14.户均综合运营成本排名
3
/
万元/户
15.月平均库存与年经营收入占比
2
/
百分比
三、加分项
16.收入、利润同比增长
3
/
百分比
17.集客业务和非居民业务收入业务增量
2
/
18.智能网关终端数
1
/
万户
19.谷豆APP有效用户数
1
/
万户
BCD类分公司考核指标
增加加分项:20.整合县区级网络,每签约1个县区加1分。
指标同A类,除存量用户保有率和基本服务收入指标外,其余考核指标的门槛值调整为B类80%/C类75%/D类70%。
集客业务和非居民业务收入增量(加分项)的占比要求按公司对政企服务部原分类管理要求标准执行。
备注:
考核指标说明参照公司下发的《收入确认及计量规范(修订)》(粤网字〔2014〕344号)、《广东广电业务支撑系统数据规范V1.2》(粤网字〔2015〕12号)、《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客服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粤网字〔2015〕202号)和《业务支撑系统数据规范(暂行)》。如2018年度上述规范或规定有修订,以新修订的版本为准。
关于“接入网质量”,由于分(子)公司采用的技术方案不同,分为CMTS+CM和EPON+EOC两种考核指标,由此按技术方案选取对应考核指标。
关于客户服务综合满意度中包含的“人工应答率”,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等)或省公司系统故障(省公司相关部门确认为准)导致接听异常,将剔除相应时段接听数据。
客户服务综合满意度(人工应答率20%、用户满意率80%)完成值综合排名倒数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单位分别扣服务类指标总分1.5分、1分、0.5分,排名扣分与服务类指标完成值未达标扣分不重复扣分,以扣减后得分低的考核值作为最终得分。(如出现客户服务综合满意度完成值相同的情况,则取用户满意率完成值进行综合排名。)
考核值分年中目标和全年目标,部分指标不设年中考核目标,只考核全年完成值。年中考核成绩=(年中考核指标得分之和/年中考核指标权重之和)×100
三、考核指标说明和计分方法
1.1安全播出重大事件事故次数(占5分)
【指标说明】
本指标考核责任单位发生安全播出和网络安全的重大事件事故次数。安全播出和网络安全重大事件事故的考核采取一票否决,被考核单位出现一次安全播出或网络安全的重大事件事故,即全部扣除本项权重值。
【计分方法】
单位:次。
安全播出和网络安全重大事件事故次数=0,得权重值;
安全播出和网络安全重大事件事故次数≥1,不得分。
【安全播出重大事件事故的认定】
公司根据事件事故的调查程序,对发生安全播出或网络安全重大事件事故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
安全播出重大事故界定标准参见广电总局62号令《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附件二。
网络安全重大事件界定标准参见公司《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附件一。
【考核牵头及协助部门】
考核牵头部门:运行维护部
1.2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次数(占2分)
【指标说明】
本指标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发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次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分为人身伤亡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安全事故。人身伤亡安全事故指发生因工引起的人身亡故或评估为二级或二级以上伤残(伤残标准参考国家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财产损失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