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购物广场档口租赁合同(3篇)
购物广场档口租赁合同(3篇)
购物广场档口租赁合同篇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本购物广场负一层BE062—1号档口租赁给乙方。甲方对出租的档口具有合法产权。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期为一年。
三、租金:乙方首次交款日为年月日,元整(元整)为一季度房款(其中包括元(元)押金,用于保证乙方下半年继续承租以及档口设施不予损坏的抵押),以后再交房款为每半年一交,如下半年乙方不再承租,元(元)押金不予返还。
四、相关费用:
1、乙方在经营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电费,水费,煤气费,乙方需要按铜锣湾银座购物广场的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如发生欠缴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违约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予以追索。
2、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如乙方出现违规,违法行为,被商场或有关部门处罚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同时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予以追索。
3、租用期间注意安全,如出现物品丢夫,被盗,损毁及附属设施损坏,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协助乙方协商解决,不承担经济责任。
4、如有不可抗拒力造成双方财产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乙方是消防安全责任第一责任人。凡在日常经营和上级检查中,承租门市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要对由此产生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承担全部责任。
五、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凡由乙方责任终止合同者,租金均不予返还。
2、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店铺,合同期满后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租金按当时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情况可作适当调整。合同期满后,乙方如不再续租,乙方应提前二个月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合同期满后,甲方如要收回档口,甲方也应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否则视为违约。
3、乙方不得将档口转租,出兑,转借,分租,分割,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承认乙方与其他人签订的任何合同。
4、乙方托欠租金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档口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档口内的装修设施,乙方不得给予破坏和拆除,保证不影响档口继续使用。(可移支设施除外)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乙方交付租金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应。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乙方:
日期:
购物广场档口租赁合同篇2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档口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址: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起年月日;
2.档口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鸡蛋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档口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档口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档口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档口租金达天;
(4)连续3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档口租金;
3.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1个月提出,甲方可
4.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5.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敲诈,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主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