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学校劳动协议
【篇一:民办学校聘用老师劳动协议书1】
民办学校聘用老师劳动协议书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
聘用专任老师劳动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地址: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依据《中国老师法》、《中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国劳动协议法》相关要求,甲乙双方
经平等自愿,协商合作标准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劳动协议期限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类型为固定时限协议。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其中新聘用老师试用期为2
个月。终止日期为年月日。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量
第二条乙方同意依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工作。
第三条工作量为每七天5个工作日。乙方应依据甲方正当要求,按时按质
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实施课时及坐班工作制。在确保完成要求课时及坐班
时间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需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具,建立健全相关教学管
理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正常安全进行。
第六条乙方在业务培训、职务聘用、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
动等方面依法享受与公办学校教职员相同权利。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补课,应安排乙方相同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
补课费。
四、工作酬劳、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八条甲方确定工作酬劳应遵照按劳分配标准。
第九条甲方于每下个月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为
除试用期外,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寒暑假期间基础工资。
第十条甲乙双方应该按国家相关法律要求缴纳职员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工作纪律、奖励与惩处
第十一条乙方应该认真推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订规章制度;遵
守职业道德;珍惜甲方财产;按甲方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二条甲方负责对乙方工作进行考评。
乙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
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甲方给予表彰、奖励。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完不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体罚
学生,经教育仍不更正;品行不良、欺侮学生影响恶劣;甲方可依据本校
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扣发工资、直至解除本协议。
六、劳动协议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签订本协议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改变,本协议应
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能够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能够解除本协议:
(1)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3)有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体罚学生,经
教育仍不更正;品行不良、欺侮学生影响恶劣;
(4)被撤销老师资格;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能够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20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
方另行安排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第十七条甲方办学效益极差濒临关闭进行法定整理期间,经向学校工会或
者全体教职职员说明情况,并向教育、劳动行政部门汇报后,能够解除本协议。
第十八条乙方解除本协议,应该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能够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1)试用期内,在不影响甲方正常教学工作前提下;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相关证件等手段强迫
从事教学工作;
(3)甲方不能根据本协议要求支付劳动酬劳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第二十条本协议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能够续订劳动协议。
七、经济赔偿
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协议,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
赔偿金。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除在要求时间内支付乙方工资酬劳
外,还需加发相当工资酬劳25%经济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依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
给相当于乙方解除协议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经济赔偿金,最多不超出十
二个月:
(1)第十四条。(2)第十六条。(3)第十七条。(4)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