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解除医保协议书
?甲方:[甲方姓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代码]
地址:[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甲方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甲方电话]
乙方:[乙方姓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代码]
地址:[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乙方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于[签订医保协议日期]签订了医保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现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解除原协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原因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原协议,具体解除原因如下:[详细说明解除协议的原因,例如政策调整、业务转型、双方协商一致等]
二、标的物或服务具体描述
原协议中约定的医保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作为医保服务提供方,为乙方及乙方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结算、报销等相关服务。乙方及乙方参保人员在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向甲方申请医保费用的支付。
三、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原协议约定支付已发生的医保服务费用。
在解除协议前,有权对乙方及乙方参保人员的医保服务申请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申请,有权不予支付。
2.义务
在本协议生效后[X]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及乙方参保人员截至协议解除日的医保费用结算工作,并向乙方提供详细的费用结算清单。
按照国家及地方医保政策规定,妥善处理乙方及乙方参保人员已提交但尚未完成结算的医保服务申请,确保医保待遇的正常支付。
对在原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及参保人员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医保费用结算及相关服务。
对甲方的医保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甲方存在违反医保政策或协议约定的行为,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甲方改正。
2.义务
按照原协议约定及国家医保政策规定,如实向甲方提供乙方及乙方参保人员的医保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本协议生效后[X]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完成医保费用的核对工作,如有异议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
按照国家及地方医保政策规定,负责通知乙方参保人员本协议解除事宜,并告知其后续医保服务的衔接方式。
四、费用结算
1.截至协议解除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医保服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X]元(大写:[大写金额])。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X]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费用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甲方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账户名称]
2.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后,应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医保费用结算工作或未妥善处理乙方及乙方参保人员已提交但尚未完成结算的医保服务申请,导致乙方或乙方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受到影响,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因此给乙方或乙方参保人员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医保服务费用或未配合甲方完成医保费用核对工作,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全部未支付费用及违约金。
3.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元(大写:[大写金额])。如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