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20CCSB05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2371—2025
水稻群体长势无人机监测技术规程
Codeofpracticemonitoringforgrowthofricepopulationwith
unmanedacrialvehicle
2025-05-15发布2025-07-15实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2/T2371—2025
I
目次
前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程序确立 2
5基本要求 2
5.1设备选择 2
5.2传感器相机 2
5.3操控人员 2
6设备安装调试 2
6.1设备安装 2
6.2试飞 3
6.3通信调试 3
7监测方法及步骤 3
7.1监测指标 3
7.2监测时间 3
7.3监测高度与角度 3
7.4监测点选择 3
7.5监测步骤 3
8图像处理 3
8.1图像处理软件 3
8.2图像处理方式 3
9水稻长势指标值计算 3
9.1植被覆盖度 4
9.2叶面积指数 4
9.3干物质积累 4
10标准实施与评价 5
10.1标准实施 5
10.2效果评价 5
附录A(资料性)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6
DB42/T2371—2025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长江大学提出。
本文件由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长江大学、湖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荆州农业科学院、湖北卓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湖北荆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卢碧林、李燕丽、张有为、吴昭雄、曹鹏、许辉、吕彦琳、胡乐、江勋、张大弘、刘坤鹏、赵国、宋文杰、李阳、汪本福。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农业农村厅,联系电话:027邮箱:hbsna@126.com;或者长江大学,联系电话:0716~8066541,邮箱:nxy@;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长江大学,联系电话:0716~8066541;或者湖北省农业农村厅,联系电话:027邮箱:hbsna@126.com;或者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27
邮箱:hb_zlc@163.com。
DB42/T237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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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群体长势无人机监测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水稻群体长势无人机监测的技术程序,规定了过程中的设备要求、设备安装调试、监测方法及步骤、图像处理、水稻长势参数估算等内容,描述了标准实施与评价等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水稻群体长势监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587电子测量仪器通用规范
GB/T25392农业工程电气和电子设备耐环境试验
NY/T653农业电子信息产品通用技术条件农业应用软件产品
NY/T4151农业遥感监测无人机影像预处理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稻群体长势growthofricepopulation
是指稻株群体的生长速度或生长趋势。
3.2
图像数据imagedate
应用无人机平台获取的农田区域的光谱图像,图像格式为无损记录格式。
3.3
植被指数vegetationindex
水稻植株的光谱特征,对图像不同波段的数据进行线性或非线性组合,度量地表水稻生长状况。3.4
植被覆盖度fractionalvegetationcoverage
水稻植被在地面的垂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