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奥林匹克中心建设项目
雨水回用设备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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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C\o1-3\h\u2982第一节说明 1
24067第二节通用要求 1
2909第三节技术要求 2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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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工程名称:乐山奥林匹克中心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乐山市苏稽新区陈村
工程基本信息:乐山市奥林匹克中心选址于苏稽新区,与文化中心、湿地绿心以及服务中心共同构成城市中央发展走廊,南侧为大学城校级共享产业轴。项目用地面积约339亩,中部规划有贯通南北的景观水系,四面临城市道路,交通便利。乐山市奥林匹克中心包括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综合训练馆和产业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室外运动场以及相关的配套服务措施。总建筑面积为1528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4980平方米。
1.2、本技术要求适用于乐山奥体项目雨水回收利用系统设备的采购,包括制造、控制、调试各项技术要求。投标人除应满足本技术要求外,还应全面阅读其它其他相关技术规范、国家标准,了解全部工作内容。若投标人对以下要求有任何疑问,请在投标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
通用要求
2.1、设备所涉及的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完全满足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条例及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此。
①《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②《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16);
③《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2018年版);
④《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11)(2016年版);
⑤《雨水综合利用》(10SS705)
⑥《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有不涉及之处或未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时,供货商应使用本次招标采购选用的材料、零部件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注、规范,并提供所采用的国家标准、规范以及所采用版本的有关技术资料。
供货商使用上述以外的标准和规范时,应加以说明。应清楚地说明并提交用于替代的标准和规范,明显的差异点要说明。供应方应采用最新的规范和标准,交付时间应满足要求。
技术要求
3.1、主要设备功能
3.1.1、弃流控制器
雨水初期弃流采用雨水弃流控制器。弃流雨水流入下游检查井或就地入渗弃流,弃流后洁净的雨水流进雨水蓄水池,余量雨水溢流至下游管段。
3.1.2、过滤装置
过滤采用多介质过滤器,滤料层采用石英砂等介质。过滤时,当滤层阻力达到0.05Mpa时,滤室自动进行反洗,冲洗滤层截留的污物。
3.1.3、控制系统
电控柜对整个雨水收集系统及回收系统主要设备进行监控,并实现整个系统的工艺处理过程。电控柜选用人机界面、PLC,实现全自动控制,从前端弃流起,包含雨水提升泵控制、混凝反应器控制、石英砂过滤器及变频供水及补水系统切换五合一,实现智能化操作;带远程监控及手机App,可实现无人值守。设置翻斗式传感器,根据土壤湿度自动调节浇灌,做到有效利用水资源。
3.1.4、设备控制要求:
①运行过程分为过滤、反洗及正洗过程,过滤过程的启停控制,与增压水泵联动;反洗+正洗过程启停控制为时间控制;过滤器运行的各个阶段由自带控制柜发出指令,控制管路上的电动阀启闭。
②清水箱液位控制要求:
低液位时,回用水加压供水设备停泵;中低液位时,自来水补水阀打开;中液位时,自来水补水阀关闭;高液位时,系统报警,同时关闭增压水泵。在雨季,中液位应低于清水池有效水深的1/2。
3.1.5、消毒装置
雨水提升设备必须设置消毒设备,本处理系统采用加药消毒装置。
3.1.6、设备清单
工艺流程及设备清单、参数等见附件图纸及设备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