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25.040CCSN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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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4649.4—2023
智能制造第4部分:数字化车间评价体系
指南
Intelligentmanufacturing—Part4:Guidetotheevaluationsystemofdigital
workshop
2023-08-31发布2023-09-30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T4649.4—2023
I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条件 1
5指标框架 1
6指标体系 3
6.1企业建模 3
6.2生产制造 3
6.3资源要素利用 6
6.4资源综合集成 7
6.5竞争力 8
7综合判定 9
7.1综合分析方法 9
7.2综合水平判定规则 9
附录A(资料性)评价指标应用指南 10
A.1概述 10
A.2使用说明 10
A.2.1评价过程 10
A.2.2确定评价内容 10
A.2.3数据采集 11
A.2.4指标计算 11
A.2.5计算方法 11
A.3评价结果的应用 12
A.3.1企业自评 12
A.3.2第三方评价 12
参考文献 13
DB37/T4649.4—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37/T4649《智能制造》的第4部分。DB37/T4649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智能工厂建设指南;
——第2部分:智能工厂评价体系指南;
——第3部分:数字化车间建设指南;
——第4部分:数字化车间评价体系指南;
——第5部分: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能力成熟度评估指南。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DB37/T4649.4—2023
III
引言
为了指导工业企业的智能工厂建设,实现传统制造业智能化转型,为创建一批示范引领作用强、综合效益显著的数字化车间提供建设指南,根据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发展建设,实施智能化改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设计制造和生产管理的信息化改造,提出制定DB37/T4649《智能制造》系列标准。DB37/T4649拟由以下5部分构成:
——第1部分:智能工厂建设指南:给出了符合智能工厂发展趋势和发展需求的建设指南;
——第2部分:智能工厂评价体系指南:给出了水平与能力评价指标、判定规则等内容,适用于评价智能工厂的水平能力;
——第3部分:数字化车间建设指南:给出了符合数字化车间发展趋势和发展需求的建设指南;
——第4部分:数字化车间评价体系指南:给出了水平与能力评价指标、判定规则等内容,适用于评价数字化车间的水平能力;
——第5部分: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能力成熟度评估指南:给出了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能力成熟度的评估指标、评估程序和成熟度等级判定等内容,适用于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开展成熟度评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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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智能制造第4部分:数字化车间评价体系指南
1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数字化车间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条件、指标框架、指标体系、综合判定等。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工厂综合能力自评及社会第三方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7413—2019数字化车间术语和定义
3术语和定义
GB/T37413—201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企业建模enterprisemodelling
开发一个企业模型的行为。
[来源:GB/T16642—2008,3.26]3.2
制造资源manufacturingresources
完成产品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