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燃烧及其相关基础知识;在燃烧过程中,物质会发光、发热并改变原有性质而变成新的物质。如,木材在燃烧后剩下的东西是炭和灰,还有一些不易看到的气体飞散到空气中去了。但有些发热和发光的现象不叫燃烧,如电灯照明,灼热的铁块都有光和热,但参加反应的物质没有改变性质的变化,因此就不是燃烧。食物腐烂、生石灰遇水等,都是放热的化学反应,但不发光,故也不叫做燃烧。;2、燃烧所具备的条件——物质燃烧三要素;2.1可燃物
不论固体,液体和气体,凡能与空气中氧或其它氧化剂起剧烈反应的物质,一般都是可燃物质。例如:木材,纸张,汽油,酒精,煤气等。;2.2助燃物
凡能帮助和支持燃烧的物质都叫助燃物质。如空气(氧气)、氯气以及氯酸钾、高锰酸钾等氧化剂。
如燃烧lkg木材就需要4m3—5m3空气;燃烧1kg石油就需要10m3-12m3空气。当空气供应不足时,燃烧会逐渐减弱,直至熄灭。据测定一般可燃物质,在空气中的含氧量低于14%—18%时,就不会发生燃烧。;2.3着火源
凡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热能源,统称着火源。如火柴的火焰、油灯火、烟头火以及化学能、聚焦的日光等。
要使可燃物质燃烧,需要有足够的温度和热量。如松木,一般说来要加热到250℃以上才可能燃烧(倘使烘烤时间较长,即使低于这个温度也会燃烧),而无烟煤则需要加热到280℃-500℃以上才能烧起来。火源有明火、火花、电弧、摩擦、撞击、静电火花、雷电、聚焦的日光、射线、危险温度和化学反应热;此外,热辐射等也能引起可燃物的燃烧。;;;1;1.2.1;1.2.1;4、表面燃烧:是指可燃物表面接受高温燃烧产物放出的热量,而使表面分子活化,可燃物表面被加热后发生燃烧,燃烧以后的高温气体以同样方式将热量传给下一层可燃物,这样继续燃烧下去现象称为表面燃烧。
如:焦炭,无火焰,亦称无焰燃烧;
又如:金属燃烧(Al,Mg等);
在扩散燃烧、蒸发燃烧、分解燃烧的过程中,可燃物虽是气体、液体或是固体,但它们经过流出、蒸发、升华、分解等过程,最后还是归结于可燃气体或蒸气的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