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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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八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一月
预制构件施工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目录
第一编总则1
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1
建设工程作业人员3
机电设备4
季节性施工7
第二编混凝土预制构件施工7
木工8
钢筋工10
混凝土工17
普通工18
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电工18
第三编设备安装27
金属焊割作业工28
第四编机械施工31
起重吊装机械31
第十三章混凝土机械37
第十四章中小型施工机械38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的正确实施,保障建设工程作业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混凝土预制构件加工及作业人员,在施工活动中除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遵守国家及行业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
在施工活动中凡涉及到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以及本规程尚未涉及的内容,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相关作业人员学习,确保其在施工活动中得到执行和遵守。
第二章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建设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开工的基本条件是:
、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报证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
具备执业资格的各关键岗位人员已按规定要求配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为作业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
已申报安全生产监督,并已报批备案。
施工现场应当封闭管理,出门口大门应设有关标志或指示牌,配备门卫并建立门卫制度,禁止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实施,应有利于生产并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符合消防、防洪、防风、防爆、防震、防雷及卫生条件等要求。
施工作业区和办公、生活区应有明显划分或隔离。
施工现场内的场地应平整,有良好的排水措施,现场道路应畅通,交通频繁的大门口应有交通指示标志。
施工现场的工具、模具、构件、材料等的堆放,必须按照布置规定的位置堆放。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照品种、型号、分规格堆放整齐,堆放场地应坚实,其中:构件堆放高度为:a:空心板≦10层;b:大型屋面板≦6层;c:预制桩≦4层。构件堆放要求用木料作为垫木,且上下垫木必须对齐一致。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通道,供车辆及混凝土运输和作业人员通行,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等,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需要拆动的,应经施工现场负责人同意并应采取措施方可拆除。
指挥生产的人员在向班组分配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向他们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
施工现场用工,不得违反用工,禁止招收童工。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
建设工程作业人员
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都要熟知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招收及调换工种或脱岗半年后重新上岗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方可安排上岗。
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应经体检合格,有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者不得上岗作业。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
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人员,应获得建设部规定的施工企业关键岗位职业资格证书。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带头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本省有关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和不违反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作业人员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电工、金属焊割(气焊)工,起重设备(龙门吊)的作业人员、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学徒工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从事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接受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作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作业人员调换工作上岗位时,应接受新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从普通工种调换为特种作业工种的人员,还必须经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后,方准独立操作。
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接受法律与法规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纪律,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