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060CCSB23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2362—2025
地理标志产品红安苕
Productofgeographicalindication—Honganshao
2025-05-15发布2025-07-15实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2/T2362—2025
I
目次
前言 III
引言 V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1
5立地条件与栽培 2
5.1立地条件 2
5.2种苗培育 2
5.3大田栽培 2
6病虫害综合防治 3
6.1防治原则 3
6.2防治方法 3
7收获与贮藏 3
7.1收获 3
7.2贮藏 3
8质量要求 3
8.1感官 4
8.2理化要求 4
8.3安全卫生要求 4
8.4净含量偏差 4
9检验方法 4
9.1感官检验 4
9.2重量测定 4
9.3干物质检验 4
9.4可溶性糖检验 4
9.5安全卫生指标检验 4
9.6净含量检验 4
10检验规则 4
10.1组批 5
10.2抽样 5
10.3检验 5
10.4判定规则 5
11标志、标签、包装和运输 5
11.1标志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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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11.2标签 5
11.3包装 5
11.4运输 6
12标准实施及测评 6
附录A(规范性)地理标志产品红安苕保护范围 1
附录B(资料性)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 2
附录C(资料性)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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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红安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湖北省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红安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安县农业农村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汪学兵、丁婷、吴一帆、徐军乐、阮小军、柯长清、王奕闻。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系电话:027
邮箱:ancchb@163.com;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红安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电话:邮箱:348139451@,地址:红安县发展大道。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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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引言
红安县位于湖北省大别山西南低山丘陵地带,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属典型的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全县多为地带性黄棕壤,土壤质地轻、含砂量大、通气性好,以微酸的土壤为主,特别适合耐旱喜温的“苕”的生长。
红安苕种植历史悠久,宣统元年《黄安乡土志》中有记载。红苕淀粉含量适中,纤维素及糖份含量高,生食甘甜可口,熟食绵软芳香,在市场上受到广泛赞誉。2023年红安苕计划种植面积24万亩,产量预计达到59万吨,产值突破30亿元。
为规范红安苕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根据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GB/T17924-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及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关于批准对阜宁大糕、狼山鸡、福州茉莉花茶、红安苕、湟源陈醋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09第87号)等要求基础上制定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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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理标志产品红安苕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红安苕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立地条件和栽培、病虫害综合防治、收获与贮藏、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和运输、标准实施及评测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关于批准对阜宁大糕、狼山鸡、福州茉莉花茶、红安苕、湟源陈醋实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