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健康[2009]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医疗保险0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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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本公司)
昆仑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2
第一条合同构成2
第二条合同成立与生效2
第三条犹豫期2
第四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2
第五条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2
第二部分保障利益条款2
第六条保险对象2
第七条保险责任3
第八条责任免除3
第九条保险期间3
第十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3
第三部分保险服务条款3
第十一条合同内容变更3
第十二条受益人指定和变更4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变动4
第十四条职业或工种变更4
第十五条通讯地址变更4
第十六条合同终止4
第十七条合同解除4
第四部分保险理赔条款5
第十八条保险事故通知5
第十九条保险金申请5
第二十条保险金给付5
第二十一条诉讼时效5
第二十二条争议处理6
第二十三条司法管辖6
第五部分释义6
第1页共7页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合同构成
“昆仑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险合同)由主保险合同的投保
人提出申请,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本附加险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被保险人
名册、与本附加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和其他书面协议
构成。
第二条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附加险合同成立。自本附加险合同成立、本
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附加险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
明。
第三条犹豫期
自投保人签收本附加险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如果投保人在此期间提出撤销
合同,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保险合同及身份证明,本公司将在扣除10元工本费后
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的保险费。自投保人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附加险合同即被撤销,
本公司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四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附加险合同时,本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附加险合同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
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