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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协议书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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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5 页
更新时间:2025-05-30
总字数:约9.33千字
文档摘要

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协议书9篇

篇1

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女),因夫妻感情不和,现双方自愿协商分居,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分居时间

甲乙双方自XXXX年XX月XX日开始分居,至XXXX年XX月XX日结束。在分居期间,双方应相互尊重、和睦相处,互不干涉对方的私生活。

二、财产处理

1.甲方在分居期间的生活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在其个人财产中安排自己的支出。

2.乙方在分居期间的生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有权在其个人财产中安排自己的支出。

3.双方在分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对对方的财产无所有权。

4.双方在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归各自承担,双方对对方的债务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三、子女抚养

1.双方在分居期间,应共同协商确定子女的抚养权。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子女的抚养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在分居期间有探视子女的权利,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便利。但乙方在探视子女时,应遵守甲方的家庭纪律和规定。

3.双方在分居期间,应共同承担子女的教育、医疗等费用。若一方有重大变故或特殊原因无法承担相关费用,双方应协商解决方案。

四、其他事项

1.双方在分居期间,应相互尊重对方的隐私和人格尊严。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进行人身攻击或诽谤。

2.双方在分居期间,应积极配合解决家庭问题。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尊重对方的意见并采取适当措施解决问题。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内容。若一方违反协议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X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X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篇2

甲方:张三,男,1990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位置:北京市东城区,联系方式:12345678901。

乙方:李四,女,1992年2月2日出生,汉族,位置:北京市西城区,联系方式:10987654321。

甲、乙双方于2025年1月1日结婚,因夫妻感情不和,现双方自愿协商分居。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分居理由及目的

双方因性格不合、生活习惯不同等原因,导致夫妻感情不和。为了各自的生活和发展,双方自愿协商分居。

二、分居期限

本协议自2025年3月1日起生效,至2025年2月28日止。分居期限为2年。

三、财产分割

1.双方共同所有的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具体分割方案如下:

房产: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的房产归甲方所有,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房产归乙方所有。

车辆:车牌号为京A12345的轿车归甲方所有,车牌号为京B23456的轿车归乙方所有。

存款:双方共同所有的存款,由双方协商分割。具体分割比例如下:甲方占60%,乙方占40%。

2.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四、子女抚养

双方共有子女张小花,现年3岁。双方协商决定,子女张小花由乙方负责抚养。甲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支付时间为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乙方应保证子女的生活和学习费用。

五、其他约定

1.双方应尊重对方的劳动成果和人格尊严,不得对对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等侵害行为。

2.双方应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共同维护家庭和睦。

3.双方应积极配合对方的工作和生活,不得干扰对方的正常秩序。

4.双方应共同承担家庭债务,确保家庭财务稳健。

六、协议生效及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内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如需变更或解除协议,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商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张三

乙方(签字/盖章):李四

日期:2025年3月1日

篇3

甲方:XXX,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位置:XXXX。

乙方:XXX,性别:女,民族:汉族,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位置:XXXX。

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经协商同意分居。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分居时间

甲乙双方自XXXX年XX月XX日起开始分居,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二、分居地点

甲方居住于XXXX,乙方居住于XXXX。

三、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