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93.140CCSP67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5113—2025
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constructionofonlinemonitoringsystem
fordustinport
2025-04-16发布2025-05-16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标准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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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版
Ⅰ
DB32/T5113—2025
目次
前言 Ⅲ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体要求 1
5系统组成与技术指标 2
6监测点位与设备安装 3
7数据管理系统 5
8系统验收 6
9系统运行维护与管理 6
参考文献 7
DB32/T5113—2025
Ⅲ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交科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董正军、王勤、高菲、邹庆、张丽、王楠、孙俊、史奥运、田丽娟、赵恒、杨晓阳、孟宇、袁坤成、梁妍、张韧、陈露、邵丽红、邱昱皓、杨帆、沙薇、钱思放、胥涛、程建钧、孙俊、王庆文、张雅先、王子谦。
DB32/T511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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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港口陆域粉尘在线监测系统的组成与技术指标、监测点位与设备安装、数据管理系统、系统验收、系统运行维护与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矿石、矿粉、砂土、黄沙、机制砂、石子等易起尘货种露天作业的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改造与运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19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212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655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
JGJ/T46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
JJG846粉尘浓度测量仪
YD5098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粉尘dust
由自然力或机械力产生并能够悬浮于空气中的固态微小颗粒。
3.2
无组织排放源unorganizedemissionsources
设置于露天环境中具有无组织排放的设施。
3.3
港区周界boundaryoftheportarea
港口陆域与外界环境接界的边界。
注:通常依据法定手续确定边界。
4总体要求
4.1从事易起尘货种露天作业的港口应在港区陆域安装粉尘在线监测系统。
4.2监测指标应包括总悬浮颗粒物(TSP)、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或等于10μm的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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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5113—2025
物(PM10)和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或等于2.5μm的颗粒物(PM2.5),宜保留可扩展性。
4.3粉尘在线监测仪的监测方法可选择光散射法和β射线法。
4.4选用的粉尘在线监测仪应具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及具有环境保护产品认证(CEP)。
5系统组成与技术指标
5.1系统组成
5.1.1粉尘在线监测系统由粉尘在线监测仪、象参数仪、视频监控仪、数据管理系统及其他辅助设备等构成,宜配备用户终端,还可根据管理需求配置其他功能模块。
5.1.2粉尘在线监测仪由粉尘